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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拟挂钩用水量

2013-06-06 08:35:00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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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工作人员检查垃圾焚烧炉内的垃圾。 王荣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向松阳 李娜 实习生/张明康)珠海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计划调整。记者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环卫处)获悉,珠海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计划铺开覆盖到全市,并参考借鉴周边城市做法,在居民和单位用户中均采用“水消耗量折算系数法”,同时委托供水部门代收费用。目前相关申请材料已报物价部门,待物价部门安排听证。不过,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真正实施目前还没有时间表。

    金湾斗门填埋场尽快封场

    市环卫处负责人介绍,珠海是全省较早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城市。主城区1997年6月1日起定额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16年未变。而在斗门、金湾及海岛,仅有小部分地区收取卫生保洁费,大部分未向垃圾产生者征收垃圾处理整个过程的全部费用。

    该负责人表示,珠海经济特区已经扩至斗门区、金湾区、海岛,乡镇、农村也应实施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计划,生活垃圾收费将铺开覆盖到全市,这意味着西部金湾、斗门、高栏等行政区和功能区也将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另据透露,金湾、斗门区的简易垃圾填场埋不符合现有垃圾填埋标准,将会尽快封场。日前,部分福溪村民因觉得西坑尾垃圾填埋场距离太近,且垃圾清运车辆频频出入给生活带来严重影响,遂将垃圾填埋场和垃圾发电厂的主要入口堵住,导致几十辆垃圾清运车滞留,全市的生活垃圾无法进入填埋场和发电厂进行处理。目前,市有关部门正在积极与村民磋商,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村民生活的影响,争取尽快恢复垃圾清运工作,避免垃圾“围城”。

    垃圾处理费拟专款专用

    据记者了解,省物价局、省住建厅日前出台《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市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对于居民垃圾收费,意见提出3种计费办法,除了定额计费和按产生量计费,还有“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计费。

    环卫处负责人介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标准方面,珠海参考了中山、深圳、惠州、韶关等周边城市的做法,拟同样采用“水消耗量折算系数法”,把垃圾量和用水量相关联。据介绍,珠海从2008年就开始酝酿变更垃圾处理收费方式。以用水量来测算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被认为是目前比较科学和可行的计费方式。

    据悉,“用水量折算系数法”在深圳、惠州等城市进展顺利,实施该收费法后,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达到90%以上。

    按照计划,珠海垃圾处理费用将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保证用于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

    实施前将举行听证会

    “前提是要听证。”据悉,去年底市环卫处已经向市物价部门提供相关申请资料,有三种方案可比选。同时,费用将全部统一委托供水部门代收。

    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因牵涉到市民的“钱袋子”,一旦要采用上述方式一定会举行听证会。不过,目前对生活垃圾收费连成本监审都还没有做,因此推行“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计费方式虽有打算,但真正实施还未有时间表。

    此外,“从源头抓起”垃圾减量化,实行垃圾分类,走垃圾处理产业化的路子等,同样被认为是实现减排环保、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方向。根据市政园林和林业局此前草拟的《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到2014年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全面铺开,农村垃圾部分分类,实现全市垃圾日减量化25%目标。到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初始阶段全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30%目标。

    收费标准16年未变

    供水物业代收代缴

    历程

    收费标准16年未变

    供水物业代收代缴

    1997年6月1日,《珠海市收取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正式实施。香洲区范围内除部队、学校、幼儿园、福利院、镇辖农村暂不收取外,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含街道办辖区范围内的村、渔民)一律收取垃圾处理费。此后,珠海的收费标准16年未变。

    根据当时的收费标准,对城镇居民和暂住人员,家庭住户按每户每月8元收取,集体、单身宿舍按每人每月3元收取;对市区内农渔村居民,家庭住户每户每月收5元,集体、单身宿舍每人每月收2元。此外,有标准垃圾箱的用户按每箱40元、50元、60元收取。无垃圾箱的用户,则按照营业场地面积计收,餐饮业在20平方米以下的每月按10元收取。

    办法同时规定了垃圾处理费的收取方式,由市环卫处、居委会、村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按现行收取垃圾清运、清洁费的渠道及分工代收。

    市环卫处收费办负责人介绍,珠海垃圾处理费的收取经历了有起有伏的过程。2000年,因为改革的变动导致收费机构打乱,居民和单位的缴费积极性不高,上缴费用与市环卫部门集中用于垃圾处理的支出有较大缺口。为加大收缴力度,2003年,市政府委托供水部门、市物业管理部门代收代缴。2004年1月1日起,市供水总公司已抄水表到户的居民、单位,在收取水费的同时代收代缴垃圾处理费;未抄水表到户的物业小区,由市物业管理处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代收垃圾处理费;单位、个体经营者,由清运服务单位统计垃圾量(营业场地面积),报市环卫处核定收费额后,由供水部门在收水费时扣缴垃圾处理费。同年9月1日,珠海对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和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低保对象等困难家庭,实行垃圾处理费减免政策。

    关注

    年产生活垃圾60余万吨

    日处理缺口近200吨

    市环卫处收费办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珠海全市年产生活垃圾量60.53万吨,这意味着全市一天的垃圾产生量达到近2000吨。

    据收费办负责人介绍,珠海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还在以8%—10%的幅度逐年增加,而目前全市已建成并运行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仅有日处理能力600吨的珠海垃圾发电厂和日处理能力1000—1200吨的西坑尾垃圾填埋场两处,生活垃圾处理面临的压力“非常大”。

    “西部的垃圾也往城区运。”据透露,金湾、斗门区的简易垃圾填场埋不符合现有垃圾填埋标准,将会尽快封场。根据市政园林和林业局披露的信息,选址斗门茶冷迳的西区垃圾处理中心年底开工建设,到2015年底完成一期整体工程,工艺和设备均采用国内外最先进技术。同时,东部的西坑尾垃圾处理场将进一步完善规划及周边环境整治,在现有基础上引进华新水泥公司,采取BOO方式建设日处理规模为1000吨的生活垃圾预处理项目,未来或成集休闲、环保、教育、科普为一体的环保生态公园。

    按照现有规划,西部茶冷迳的建设规模为日处理1200吨,华新水泥项目1000吨/日,加上现有约1800吨/日的处理能力,未来珠海的无害化处理可达到4000吨/日,建成后全市垃圾可实现全部无害化处理。

    九成收费来自居民

    单位用户收缴率低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入从哪来?根据市环卫处提供的资料,目前珠海主城区(包括高新区、横琴经济开发区在内)已开始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其中垃圾收集、运输费由服务单位收取,实行“谁服务、谁收费”;垃圾末端处置费(垃圾处理费,不包括收集和运输费用)由市政府统一收取。

    数据显示,主城区的垃圾处理费实施委托收费后,收费总额得到很大提高,2012年收取2308万元,为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供了保障。不过,其中90%以上的费用收自居民,行政事业单位、工厂企业、餐饮旅馆业等用户“收缴率非常低”,垃圾处理费投入存在较大缺口。为何差距如此大?市环卫处收费办负责人分析,由市供水公司代收水表到户居民的垃圾处理费,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且收费标准明晰、可操作性强,征收率得到保证;单位、个体经营者由清运作业服务单位代收,垃圾量是动态的变数,监管困难,操作复杂。

    另外,在斗门、金湾、海岛等农村较多的区域,只有小部分收取卫生保洁费,大部分未向垃圾产生者征收垃圾处理整个过程全部费用。该负责人表示,农村居民环卫意识有待提高,“应该认识到产生垃圾也是一种消费,要付费处理。”

[作者:种卿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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