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快递件途中自燃 损失该谁买单

2013-05-08 09:23:00 来源: 武汉晚报 
字号  

    快递的物品也会失火?昨天,一起快递途中发生的离奇火灾,让江夏区纸坊街飞远配送公司的快递员程师傅为难,是他应该赔偿货主的损失,还是由肇事的货物主人赔偿他的损失?

    当天上午11时许,程师傅骑着两轮摩托车在纸坊给客户送快递邮包。行驶至纸坊街江夏大道时,程师傅听到路边有行人喊叫“着火了”。他回头一看,自己摩托车左侧的邮包烧起来了,程师傅急忙下车,将邮包里的快递件往外扔,并用遮雨布扑打燃烧的火苗。此时,纸坊派出所民警吴鹏经过江夏大道时,看见程师傅的车子后面起火,连忙将警车靠边过去帮助程师傅打火。

    3分钟后,火被扑灭,民警现场查看,发现起火的邮包内装有书籍、眼镜、烫头发的化学用品以及化妆品等快递件,邮包的侧面已经烧穿。初步分析是装有烫头发的化学用品玻璃瓶受撞击后破损。里面易燃品遇空气后经摩擦起火。

    程师傅现场清点烧毁的快递件,损失约1500元左右,程师傅说这个损失按照公司规定由自己赔偿。但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付菲律师认为:货物在快递途中受损,快递员是不应承担责任的。她说,《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快递员是在履行自己的职务行为。(记者万勤 通讯员龙庆)

[作者:张艳红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