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日电 香港《成报》2日刊载社论指出,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当下的腐败问题,并出台“八项规定”来规范党风政风。党政机关和干部的腐败行为,其中之一就是用公款大吃大喝,如果这种风气不真正彻底改变,必是后患无穷。
文章摘编如下:
中共十八大及全国“两会”之后,国家主席习近平“中国梦”的治国蓝图已为全国人民广泛理解和普遍接受。与此同时,在新一届领导层的政策中,“反腐”成为一项突出的任务,而且是“苍蝇、老虎一起打”,也获得了全国人民的赞同、赞赏和支持。目前,中央的反腐工作仍坚定不移地向纵深发展,有理由相信,这一场“反对腐败”的行动,在深得人心之下,必然取得最终的胜利。
在中共十八大的主题报告中,将腐败的危害提升到了“亡党亡国”的高度。这并非“语不惊人死不休”,而是实情如此,若不坚决反腐,对执政党对国家的危害实难以想象。十八大报告提出“亡党亡国”,也说明在全国范围,腐败的情形已到了十分严重。
党政机关和干部的腐败行为,其中之一就是“三公消费”,包括用公款大吃大喝。中共中央政治局去年12月4日的会议,定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中第一、四、 七、八等项,均与“三公消费”有直接、间接的关系。
要而言之,就是“勤俭节约、廉洁从政”这八字箴言。中央的“八项规定”,如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党风政风的改变可以确定无疑,国家形象必也将令人面目一新。对中国和中国人民而言,这是天大的好事。
可惜,党政干部之中,有那么一些人,总是奉行“潜规则”,不管中央有多少项规定,这些人总有办法钻孔子,以各种不同名目或欺瞒手段“我行我素”,照旧用公款吃喝玩乐。这些人容或只是中下级干部,例如只是县、处级,但他们是国家的蛀虫,日积月累,破坏不小,实在应该及有必要坚决“除之而后快”。
近日有媒体曝出一些国企食堂矿泉水瓶装茅台酒的事件。这说明“不吃白不吃”的思维未能消除,也说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恶劣作风依然故我。 这样的情形,不从严处置和加大力度打击恐怕是不行的。这类腐败行为,虽属小贪,不算大罪,但“千里长堤,溃于蚁穴”。
总之,公款吃喝形成的腐败风气,如不真正彻底改变,必是后患无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