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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因心脏起搏器电耗尽向过错方索赔

2013-01-31 09:58:00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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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年前,陈先生被电击伤,自此装上心脏起搏器。如今,起搏器电能耗竭,陈先生须手术换新。为此,陈先生将9年前的过错方告上法庭。最近,房山法院受理此案。

  陈先生称,9年前,他在村里不慎被未采取绝缘防护措施的电线杆电伤,安装了心脏起搏器。现在,心脏起搏器电能耗尽,要想活命须手术更换。为此,他再次起诉过错方某电信公司和村委会,要求对方支付各项费用共计7万元,并要求两被告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

  电信公司称,愿意承担合理损失,但不同意给付生活费。村委会未到庭答辩。房山法院将择日宣判。(记者张淑玲)

[作者:马婷婷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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