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1月10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无业汉疑声称受雇于水货客,以总值一百万元假超巿现金券于短短两个月购买近三百支酒、二百罐奶粉等,更因收入可观自资聘用更多买手入货、司机送货及租用迷你仓储货。他昨否认四项使用虚报文书罪受审。涉案超巿代表上庭承认,每张现金券的“条形码差不多,影印本都过到(收款机)”,并不知道现金券有仿伪水印,只着员工“只要无烂或无异样就收”。
惠康超巿去年初和花旗银行举办优惠活动,只要顾客用花旗银行信用卡签帐到指定数目,便可获赠惠康超巿60及75元现金券,案情指惠康及银行初期没有限定每次可使用现金券的次数,亦无规定须出示花旗银行信用卡才可使用,直至警方于1月初接到投诉才发现有假现券事件。案件昨于区域法院开审。
报称无业的30岁被告锺振杰,昨否认四项使用虚假文书罪,指他于去年1至2月,使用超过3500张假的惠康60元及75元现金券,总值超过100万元。
惠康保安经理昨于庭上指,因银行举办此类活动的优惠期较短,一般都不会将现金券设计得太复杂,所以每张现金券的条形码都一样,更坦言此类条形码只要相似,“影印本都可过机”;他昨在辩方盘问下,才首次得知现金券背后有仿伪水印,他解释银行从没就现金券作任何简介,自己亦没细问,若每张都检查就会减慢工作速度,他认为只要现金券“过到机”、“无烂就无问题”。
另控方案情指,被告在警诫下表示不知道现金券是伪造,只是受聘于他人“行街买货”,超初时薪50元,只需依照清单买货,再将货物交给接头人Marco及林生,两人表示现金券以低价从银行购入,再买奶粉和红酒等回内地图利。被告在工作两天后被赞“都买到嘢”,于是转为抽佣制,每次买货可抽佣近一成,买奶粉更可有更高报酬。
他成功于短短两个月内赚到7至8万佣金,更自资请人帮手买更多货、请司机运货、月租迷你仓储货、甚至着其父申请花旗信用卡协助买货;警方于其迷你仓中发现接近三百支红酒和白兰地、二百多罐奶粉及三千五百多张假惠康现金券。聆讯今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