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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车船税要做啥准备? 广州地税予以详解

2012-12-04 15:44:00 来源: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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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地税宣报道:距离缴纳2012年车船税截止日期不到一个月,广州市地税局3日再次就车船税缴纳事项进行介绍。

  据广州市地税局介绍,申报缴纳车船税时须准备以下资料:

  车船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相符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下同);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的,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等其他有关车船技术指标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车主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的,车船技术指标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另外,还需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纳税申请表。

  如果是新购置车船,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购买船舶发票等记录车船取得时间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至于缴纳车船税的地点,纳税人可选择:广州市地税局所属各区(市)地税局,广发银行车船税代征点、华夏银行广州分公司车船税代征点、广州市邮政局车船税代征点,以及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的车船税代征点,从化市、增城市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广州市地局提醒:对逾期申报纳税者,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012年度的车船税,滞纳金和处罚从2013年的1月1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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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缴车船税不能过年审

  广州市地税局还针对“不缴纳车船税也能通过年审”的误区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近期颁布实施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的有关规定,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办理车辆登记上牌和年审手续时,应提供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经核查,对没有提供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严丽梅、地税宣

[作者:何敏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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