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管局越秀分局获悉,10月11日上午市城管局将依法对沿江西路183号原五仙门电厂建筑群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
据了解,广州艺园贸易有限公司在租赁经营沿江西路183号地块期间,擅自在原五仙门电厂车间及车间仓库周边建了24栋、混合结构两层(部分三层)、占地2367平方米、建筑面积5087平方米的建筑物用作商用。市城管局越秀分局曾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然而该公司并未履行,经越秀区政府批复,同意市城管局越秀分局对该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
据了解,艺园公司曾上诉,要求撤销市城管局越秀分局的整改要求,但越秀区法院驳回该公司的请求,艺园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前日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