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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立法保护生命线 将从游泳罚到排污

2012-09-05 09:35:00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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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水务局表示,深圳东江水源工程是为长远解决深圳水源短缺问题,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是深圳的“生命线工程”。工程一期2001年年底建成通水,年供水量3.5亿立方米;二期也于2010年年底通水。

  工程横跨深惠两地,自惠州市水口镇的东江和马安镇的西枝江取水,经两级泵站提升,输水管线穿越途经惠州2区6个镇(街道办)22个村、深圳6区12个街道办26个村,在深圳经松子坑、西丽、铁岗、石岩等水库分片调蓄后形成一个覆盖全市的供水网络,整个工程输水主干线全长106公里。

  东江水源是深圳的生命线,但近几年因偷盗、破坏设施较多,已致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万元。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法制办获悉,市水务局起草了《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稿)》(以下简称办法),对侵占、损坏设施或在管制水体内洗车和器具等均将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目前,该办法征求社会意见,市民可于10月11日前反馈。

  由于横跨深惠两地,管线点多、线长、面广,多位于城乡结合部,特别是深圳境内大多穿越城市建成区,工厂、居民密布,东江水源工程安全运行面临日趋严峻的挑战。一是近几年偷盗、破坏设施情况较多,已致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近百万元,如沿线的围网被偷盗破坏的次数已高达数百次,累计1000多张;二是侵占工程用地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出现过在工程用地上盖房开店的极端情形;三是沿线公路、电缆、油气管等交叉施工越来越多,供水管线透水事故时有发生;四是载重车辆超限行驶,跨越管线,压坏工程的检修路和排水沟。据近年来不完全统计,现场累计发现制止大型载重车辆超限行驶300多次,夜间及无人看守时发生的次数更是难以胜数,工程设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但现有法律法规对于东江水源工程这类大型跨境引水工程的管理和保护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违法成本过低。为此深圳拟以市政府规章形式,立法解决这一问题。

  ■办法规定

  针对这些现状,办法规定,在工程管理范围内,如取土、采石、采砂、爆破、打井、钻探、开沟、挖洞、挖塘等,处以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万元罚款;修建非工程所需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最高罚5万元,逾期仍不整改的,将强制拆除;侵占、损坏、拆除围网等设施,限期未恢复原状的,罚5万元;在堤(坝)顶、原水输水管道、暗渠、专用检修道路等工程设施上超限超重行驶,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以1万元罚款,最高罚2万元。

  而在水域内游泳、洗衣或处5000元,甚至一万元罚款。此外,办法还禁止在工程管理范围内“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垃圾、废渣等固体废弃物或其它有毒物质;在水体内清洗各种车辆和器具;电、炸、毒鱼虾等水生动物;在工程管理用地上堆放有毒有害物质;行驶装载有毒化学物的车辆、船只;其他污染水质的行为”,否则赔偿损失,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还将处以5万元罚款。(记者/张玮)

[作者:史建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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