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消防署长”黄季敏,在防灾救灾无线电通报系统采购中动手脚,涉嫌贪污被查办。检调人员在黄的办公室和住所内搜出19块黄金等物,涉及官商勾结、贪污上亿元(新台币,下同),法官认为,黄季敏涉贪污重罪,申请羁押禁见。
检调人员对黄季敏进行搜证监控3年之久,期间得知他持有多块黄金,继而进行搜索,果然在他的台北住处卧室床头查获4块黄金,另外在其办公室查获重达1公斤的金条15根。查扣的19块黄金,市值总价约2650万元。检调怀疑这些黄金若非直接贿赂赃物,就可能是由赃款洗钱购得。检调查扣黄季敏的相关账户,查出他曾汇出巨款到海外,将一并清查是否涉犯洗钱罪。
黄季敏曾是2009年8月“莫拉克”台风袭台时的救灾英雄。时任“消防署长”的他,坐镇灾害应变中心,开会时突然晕倒送医,传出他14天连续工作,每天只睡一小时,疲劳过度倒下,成为公务员的楷模。昔日的救灾英雄,如今变成阶下囚,他贪的钱正是救灾的救命钱。
黄季敏干了9年的“消防署长”,其中8年是在陈水扁任内。检调调查采购案的记录,“消防署”于2004年至2006年间全面规划、采购并建置了一套无线电防灾救灾系统,2006年至2008年,“消防署”与得标厂商再签约,对救灾系统每年定期维护。“莫拉克”袭台时,这套系统却完全无法发挥功能,特别是购置的12辆救灾平台车,在情况紧急时全无用处。
检调单位握有数据,黄采购这套救灾设备涉嫌贪污。该系统是因为天候不良而失灵,还是因为黄的贪渎,购买劣质产品所致,目前还很难说。但黄在每笔采购案中涉嫌收取四成回扣,却是不争的事实。他自知这些资金来源不合法,就透过秘书当人头,购买股票、基金,企图将它“漂白”,可能他又看好黄金价格上扬,便不断收购金条。
公家的10块钱其中竟有4块钱落入经手人的腰包,这难道是台湾现行的规矩吗?否则区区一名“消防署长”,竟敢胆大包天到这种程度,原来纳税人的税金,都是这样花掉的,小老百姓简直是没日子过了,也快被气疯啦!
台湾像黄某这样的贪官污吏不少,被查获也稀松平常。黄当年受陈水扁赏识,出任“消防署长”,政党轮替后又延任一年。病退后出任台塑集团某单位副总,说明他能力超强,无往而不利。也有人说,“有才无德”就免不了会“恃才贪腐”。黄是陈水扁提拔的官吏,或许他们臭味相投,贪渎的本性颇难自弃,便在任上全面发挥起来,只叹运气不佳被人逮到。陈水扁的官大胆子也大,搞钱以亿为单位,“消防署长”A的钱数就略显逊色了,但也以千万元起跳,阿扁在狱中可以稍觉安慰,曰:“吾道不孤也!”
(唐 荒 作者系台湾资深政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