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10时49分,双汇集团副总经理刘金涛在微博这样写到:“山东《济南时报》给双汇发函,说中秋节快要到了,要求双汇向他们提供价值30万元的礼品盒2000份,用于报社内部员工发福利。双汇没有同意。紧接着,《济南时报》在8月20日刊发一篇失实新闻《双汇强扣保证金》,8月23日又刊发失实新闻《双汇涉嫌虚假宣传》。呵呵,这家报纸又涉嫌什么呢?求解!”。
双汇集团副总经理所说是否属实,为查证,笔者查阅了济南时报电子版,发现济南时报2012年8月20日在第A06版全版发表了一篇题为《到期不退款,双汇强扣保证金》的文章。文章说,双汇冷鲜肉加盟商王先生,在加盟之初与双汇集团约定经营满两年会退还7660元的设备保证金,但是两年之期已过,双汇集团非但没有退还设备保证金,还以没营业为由,扣除了王先生的设备保证金。
随后,2012年的8月22日,双汇集团副总经理刘金涛在微博这样写到:“济南时报社:贵报8月20日刊发的新闻《到期不退费,双汇强扣保证金》严重失实,双汇集团已经通过官方网站予以回应,回应链接:http://t.cn/zWR6liF,特此告知”。笔者点击了刘金涛给的链接,发现这是其在双汇集团官网发布的一篇题为《《双汇强扣保证金》新闻失实的声明》的文章,文章说到:1、爆料的加盟商王先生反映的问题失实,该新闻报道的标题不客观,双汇并未强扣加盟商保证金。2、 “强扣保证金”完全子虚乌有。3、爆料的加盟商王先生不是那家店铺原始的加盟商,其原始加盟商是一位姓赵的女士,王先生是从赵女士手中转租接手的,收款的原始票据在赵女士处保存,按照财务程序,双汇集团不能直接退款给王先生,一旦赵女士拿着收据找双汇集团二次退款,会形成财务纠纷。笔者又一次查阅了济南时报,发现其并没有对双汇集团发出的声明做出相关回应。
知名企业的高管直接在网上大胆挑战媒体,这种情况在中国实属罕见。此事下一步会怎么样,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