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盛大文学:数字版权运营要更多参与内容深加工

2012-08-03 09:54: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字号  

  盛大文学在数字出版业内,既高调,又低调。从去年底开始传得沸沸扬扬的上市推迟事件,再到宣布首度扭亏为盈,盛大文学一直处于媒体风口浪尖上,高调异常;但作为业内的领军企业掌门,侯小强却极为低调,少见媒体的采访,也极少发表言论。近日,侯小强一篇关于中国数字出版的文章在微博广泛流传,引发讨论。为此,记者独家专访了这位高调企业的低调CEO,了解盛大文学的数字出版发展规划。

  商报:财报显示,盛大文学2011年无线业务,即移动阅读收入达1.74亿元,同比增长188.2%,问题在于,盛大文学是否会过于依赖运营商?早在SP,即服务提供商时代,借着移动运营商这棵大树,SP公司都风生水起。但是,一旦移动运营商调整政策,很多公司都面临着倒闭的窘境。

  侯小强:和SP不同,盛大文学提供了一个原创内容的平台,形成了自己的社区。我们有相对成熟的销售和支付渠道,用户在网站上付费阅读是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之一。除此之外,盛大文学在移动阅读领域有云中书城,在苹果、安卓、Win7三个智能手机系统的阅读应用市场位居前三。

  因此,盛大文学和SP是完全不同的定位和商业模式,SP本身并不产生如原创音乐或小说等内容, SP无论是用户和销售、收费渠道,都更依赖于运营商。

  盛大文学商业模式的核心在于建立了一条生态链。在这个生态环境中,我们吸引到更多优秀作者,他们不断创作出优秀作品,我们帮助作者塑造品牌,全方位地传播作品。传播渠道不仅是互联网阅读或者移动互联网阅读,还可以改编成实体书籍、影视游戏,甚至开发与作品相关的周边产品等。这一整套的业务体系,不是任何一个SP可以轻易模仿的。

  商报:电子付费阅读是盛大文学最大收入来源,收入达1.83亿元,同比增长76.4%。现在一本连载网络小说上线短短几个小时就有盗版出现,这一局面实际上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盛大文学如何继续坚持线上付费业务?

  侯小强:电子付费阅读是盛大文学的最大收入来源(第二大是无线业务)。我们现在面临的严峻挑战是盗版严重。有些知名网站为盗版火上浇油,让环境进一步恶化。我们统计发现,互联网上网络文学作品盗版和正版比例通常达到9:1,从我们最受欢迎的前10部小说的百度搜索结果来看,盗版比例高达99%。但是,即使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盛大文学电子付费阅读收入去年仍达到1.83亿元,增长超过70%。我认为如果环境改善,中国完全有可能在数字出版领域打造出一个比亚马逊更伟大的公司。

  我们也要看到,在互联网视频领域,盗版现象正在减少。希望在数字出版领域,版权环境也能同样改善。盛大文学一直呼吁正在讨论修改中的新著作权法,能更充分考虑遏制网络数字出版领域的侵权现象。

  商报:《搜索》的上映让大家对盛大文学全产业链运营模式更为了解,但数据显示,盛大文学去年版权销售收入为3054万元,同比增长73.3%,增幅很高,但实际收入远远低于无线阅读和在线付费阅读,版权销售现在的难点在哪里?

  侯小强:版权授权是盛大文学在挖掘作品价值领域开辟的新业务。这项业务过去几年收入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50%以上。对于盛大文学来说,版权运营是核心业务之一,虽然收入占比不是特别大,但这块业务成长性很强。我们希望以后进一步探索新的版权经营业务模式,更多参与对内容的深加工,从卖土豆的逐步发展成卖薯条的。另一方面,网络文学原著改编为影视作品,会吸引更多读者,通过各种渠道来阅读原创内容,这对我们核心业务是更进一步的推动。

  版权运营的挑战是,目前改编还受到一些限制,比如题材的限制。这其中有政策因素,也有技术因素。比如玄幻类型的作品,想像力恢弘,受读者欢迎,但制作起来需要大投入,对后期制作要求高。中国能够拍摄这种影视作品的公司不多,所以改编成影视作品的鲜见,但这类作品在游戏领域深受欢迎。另外,把小说改编成剧本,就像厨师做菜一样,好素材还需要好厨师。中国的编剧队伍不像好莱坞已经成为体系,中国的好编剧还不多。这是为什么盛大文学和新丽传媒合资成立了盛大新丽公司,专注编剧业务的原因。

  商报:关于数字出版定价问题,乱象由来已久,目前国内规范定价无序最有效、最合理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侯小强:盛大文学既是内容的提供商,也是平台运营商,我们帮助传统出版社和作者运营他们的数字版权。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作者或者出版社,曾出现不理性抬价,挤压下游空间现象;还有些SP因为缺乏经验,不理性地以高价购得数字版权,但实际上却入不敷出。更有一些PE/VC投资商,看到数字出版热门,急功近利地投资一些有用户、有收入,但是以做盗版为主的网站。这些不理性的行为,扰乱了数字出版市场,使正常进行数字出版业务的公司难以经营。

  我们呼吁作者和出版社,从产业长期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尊重市场规则,与平台商、渠道商依照市场规则共同打造一个多赢的产业链,也希望投资的热钱更理性。

  商报:您提到目前数字出版标准混乱,重复授权现象严重。应该如何规范目前标准混乱的现象?

  侯小强:盛大文学已经在数字阅读、文学作品向影视游戏行业输出等方面,在行业中确定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价格规范体系,我们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版权管理系统。盛大文学希望跟更多出版商和渠道商合作,我们愿意输出我们的版权管理系统,一起来打造一个规范体系。

  具体来说,不同层面的单位应该做好不同层面的事情,比如出版社,不是简单地把纸质书的电子版一股脑儿交给渠道商就是完成了数字出版。而是应该先整理内容,整理版权。内容上,要整理为适合数字出版的格式,包括校对错字、排版等;同时也要考虑数字出版的受众是谁,与传统出版书籍读者的区别,哪些内容更适合数字出版,在内容上要有所选择,甚至改编。版权上,出版社应该对自己出版的内容有所管理和登记,明确出版了哪些作品,这些作品都拥有什么版权,拥有并不意味着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与渠道签订授权合同以后,也要登记管理,对有无授权、有无重复授权、授权时间心中有数。

  商报:从去年延缓上市到现在,盛大文学如何考虑和安排目前的上市事宜?上市对于盛大文学意味着什么,弥补资本的短缺?

  侯小强:盛大文学成立以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2009-2011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28%,今年一季度已经扭亏为盈。如果能够上市融资,获得的资金将能助公司一臂之力,使它的发展更有后劲,上市带来的宣传效应也会扩大盛大文学的影响。但众所周知,现在资本市场受到各种宏观环境影响还没有回暖。我们一方面认为上市对盛大文学来说会是个里程碑,但是另一方面也看到,上市也只是我们发展道路上的一步,还远远不是终点,我们的目标更长远。在目前资本市场的状况下,我们会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业务,为下一步发展打好基础上。(北京商报 陈杰)

[作者:王峥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