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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引网友质疑调侃 太和县政府取消1500万奖励

2012-08-02 08:34:00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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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太和县政府官方网站上的一则公示,近日在网上引发舆论风波,称决定给予当地一家被评为四星级的酒店1500万元奖励,此举遭网友广泛质疑。昨日,太和县政府发布最新消息,称因该奖引起众多争议,目前已废除相关奖励规定。

  公示引网友质疑调侃

  7月18日,安徽太和县政府网上的一则公示引发热议。根据这则题为《关于兑现安徽晶宫大酒店获四星级旅游饭店称号奖励政策》的公示,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根据县政府发布的相关奖励政策,同意给予当地的“四星级旅游饭店”晶宫大酒店1500万元的奖励。公示的落款为太和县商务局,公示时间为7月18日起7天时间,称若市民有意见可以向县商务局提出。

  这则公式在网上遭到网友的强烈质疑,对于太和县政府的这种招商引资措施,不少网友认为投资建酒店是做生意,政府不该用纳税人的钱扶持企业。有网友甚至调侃道:“酒店是政府开的吧?”

  对此,昨日,太和县政府通过中新网发布了消息,称决定废除“就投资回报期长的宾馆业验收合格达4星级酒店标准,给予1500万元奖励”的相关规定。

  太和县商务局7月27日接受《新安晚报》采访时,称该奖励的目的是“吸引投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公示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下一步将着手奖励”。但是该报道否认了这种说法,称因奖励规定在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有媒体和网友“提出尖锐批评”,县政府认为相关意见和建议“既中肯又实在,很有道理、极具价值”,决定终止该项奖励,称政府将“认真梳理过去一个时期内自行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清理和废止部分不合时宜的政策和条款。”

  根据公开报道,原公示中提到的“奖励政策”始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当时,政府为了鼓励投资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政策,其中包括,在太和县投资建设的第一家五星级大酒店将得到政府奖励2000万元,四星级大酒店则得到1500万元的奖励。

  酒店负责人“不便回应”

  南都记者了解到,晶宫大酒店隶属安徽晶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后者于1999年成立。网站上介绍称,晶宫大酒店于2009年1月开工,2010年底正式投入运营。酒店位于太和县长征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其建设项目总投资达2亿元。记者在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得知,晶宫置业集团及晶宫大酒店的法人分别为刘海泉和刘立厂。

  去年年底,安徽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评定晶宫大酒店为“四星级旅游饭店”,此前,安徽省旅游局培训中心主任邓修全等曾与酒店员工讲授评定细节。太和县政府据该称号及相关政策,决定奖励酒店1500万元。

  今年3月初,晶宫大酒店曾举行过“四星级旅游饭店”揭牌仪式,仪式的主办方为太和县委及县人民政府,而安徽晶宫集团则为承办单位。当时,县委书记刘家坤和晶宫集团董事长一同为酒店揭牌。另外,在今年年初的太和县政府工作报告中,太和县县长徐会东也把包括晶宫大酒店在内的一系列饭店、商城的投入运营看作当地“商圈结构不断优化”“商业网点规划全面完成并顺利实施”的体现。

  截至昨日21时,南都记者发现,原奖励公示还挂在太和县政府的网站上,但废除奖励政策的决定则暂还没出现。昨日,南都记者联系晶宫大酒店,其前台员工称酒店负责人目前 “不方便回应此事”。

  -延伸

  类似案例不在少数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这种类似案例并不在少数,厦门市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3月3日公布的信息显示,集美区制定出台的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意见,对于新评定为五星级的前5家旅游饭店,每家将获得奖励400万元,而新评定为四星级的前5家旅游饭店,每家也能获得一次性扶持奖励200万元。2012年4月26日,福建厦门集美区首家五星级酒店正式挂牌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及多位区领导出席授牌仪式,区政府还奖励了该酒店400万元。

  福建省武夷山市也出台了类似规定,在武夷山市旅游局的官网上的一则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到由三星晋升为四星级旅游饭店的一次奖励80万元,由四星晋升为五星的奖励150万元。据南平市委宣传部主办的大武夷新闻网报道,这个政策大大推动了武夷山市的旅游饭店升级热潮,带动投资达到7500万。

  此外,广西钦州市财政则从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当于项目50亩土地出让金的总额的资金补助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建设;对新建星级酒店,获得四星级、五星级酒店证书的,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20万元;福建省三明市的明溪县也对新建的四星级、五星级酒店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20万元。南都供稿

[作者:蒋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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