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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街道书记郑年胜挪亿元受贿2510万 300万养情妇/图

2012-07-26 08:53:31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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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款转为私款后才挪用

  整个事情都是郑年胜在做主导,是他向刘铁兵提出,让刘铁兵去劝江某同意将其中的1亿元提前解除共管。在这个过程中,仍旧属于公款的1亿被从共管账户中转移出来,为什么不属于挪用公款?从法院的判决书中不难得出答案,郑年胜所做的一切都打了“擦边球”。

  首先,沿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某在刘铁兵劝说下,同意把共管账户里的3亿资金拿出1亿来提前解除共管。双方为此“约法三章”:一是1亿元要用于沿海公司所参与的名镇项目的拆迁;二是禅城区政府要出一份承诺函,保证资金的安全;三是资金的具体用途,要按月做报表向公司汇报。

  其次,该办的材料均已办妥。同年5月9日,由管委会向沿海公司出具《资金调拨通知》及《承诺函》,沿海公司向管委会出具《资金调动函》(事后补充),将1亿元资金解除共管。5月13日,管委会向古镇公司发出《关于资金调拨的通知》,写明共管账户中的1亿元提前解除共管,调入双方确认的某公司账户。

  再次,管委会还通过协调会征求意见,将亿元解除共管。

  佛山中院认为,至此,该1亿元由双方合作协议的共管款项变更为沿海公司的私人款项。刘铁兵此后未向沿海公司汇报,也未经沿海公司同意,与郑年胜一起挪用这笔款项的行为,则变成了挪用资金的行为。

  奢华生活

  坐拥7处房产

  300万养情妇

  在检察机关提供的扣押清单中,包括了郑年胜的7处房产,在佛山的共有6处,分别位于顺德区大良鸿图新村、北滘碧桂园水云居、北滘碧桂园鸣翠谷、北滘美的海岸花园海星居、陈村碧桂花城、禅城区深华路9号2区17座。在顺德的5处房产,均是当地数一数二的高档楼盘。

  记者还留意到,被扣押的房产还有一处是位于成都市武侯区鹭岛路的。此外被扣押的还有一辆川牌的奥迪车。因为郑年胜在成都包养了情人唐某书。

  唐某书称,2007年8月的时候,她在成都某大酒店做客服接待的时候认识了郑年胜,两人慢慢发展成情人关系。

  “郑年胜曾给我大约300多万元,我用这些钱买了房子和车。”唐某书说,郑年胜一向对她出手很阔绰,在两人才认识了三四个月时,郑年胜就为她选中了位于武侯区鹭岛路的这套房子及一个车位,一次性用了205万元。2011年4月底,郑年胜划了70万元到她母亲的账户上。她用其中的43万多元购买了一台奥迪Q5。

  又过了两个月左右,郑年胜来成都和她见面的时候,提出要她为他生个孩子,又给了她50万元。此外,郑年胜平时每个月给她8000~10000元的生活费,还经常给她买一些翡翠饰品。

  死缓原因

  有坦白退赃情节

  法院同时说明了郑年胜所具有的从轻情节:郑年胜在纪委“双规”期间主动交代了其受贿郑某1200万元、叶某900万元的事实,具有坦白表现;本案已扣押郑年胜的大量相关财物,且郑年胜表示愿意予以退赔;郑年胜归案后能供述其罪行。此外,郑年胜犯受贿罪中有250万元属于犯罪未遂,对该部分受贿事实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据此,佛山中院认为,郑年胜犯受贿罪的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死,但鉴于其有上述从轻情节,可以不必立即执行。有法律人士表示,郑年胜能逃过一死,与没有被认定为挪用公款也有一定关系。



[作者:刘艺明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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