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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河南十大典型消费案例 8400元买4瓶假茅台

2012-07-18 09:56:40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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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胆,竟敢假冒我!

  案例

  防伪编码已查询,原来买了假茅台

  今年5月11日,消费者陈先生在一购物中心以2100元/瓶的价格购买4瓶53度飞天茅台酒,通过防伪编码查询,被告知该防伪编码已经查询过,怀疑自己购买的茅台酒是假冒伪劣商品,要求工商局查处并挽回损失。

  经鉴定,陈先生购买的4瓶茅台酒是假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调解,购物中心退回陈先生购货款8400元,并一次性赔偿陈先生赔偿金共计14600元。鉴于该购物中心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根据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侵权商品53度贵州茅台酒6瓶,处罚人民币2000元。

  提醒:购买名酒时要做到四看:首先要看瓶子,名酒所用的瓶子用料考究、制作精致;其次要看盖子,名酒瓶盖大都使用金属防盗盖,制作精湛,一扭即断;再次要看包装,名酒包装精致,凹凸版印刷;最后看标志,名酒已在包装或瓶盖上使用激光全息防伪标志、荧光防伪标志、温度防伪标志或仿形防伪技术等。

  手机套餐免费试用后,被强制订制

  案例

  今年5月17日,消费者武先生到舞阳县舞泉工商所诉称,他近期的手机话费中产生一项每月8元的“惠民包”套餐业务,当时开通该业务时某公司只电话告知他,这是为老客户推出的一项“优惠活动”,免费试用,并没有介绍套餐的服务项目和具体收费情况等内容。

  经当地工商部门查证,武先生反映情况属实,该公司行为已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执法人员调解,该公司同意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退还多收费用。

  提醒: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详细询问消费的具体事项和服务内容,做到明白消费,不要被所谓的“优惠”、“免费”等所迷惑,谨慎对待试用业务,免费试用期过后,消费者应当查询是否被强制订制了此项业务。

[作者:记者 刘江浩 实习生 李冰倩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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