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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学生溺亡事件频发 安全教育不能流于形式

2012-07-04 08:39:00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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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乌鲁木齐市红雁池水库再次发生“溺亡”事件,一名13岁少女失足落入水库,不幸死亡。

  6月25日,5名大学生来到乌鲁木齐市红雁池水库游泳,最后只有4人上岸,24岁正在上大学的一位学生,放假来到乌鲁木齐市与同学相聚时,发生了这个悲剧。

  6月24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的一条排水渠里,17岁的一名学生溺水身亡。据了解,这条水渠6年间共有20位学生溺水身亡。

  6月16日,3名少年在乌鲁木齐市后沟水库“溺亡”。

  6月10日,米东区长山子镇吉三泉村两个女学生同时溺水身亡。

  进入暑期,学生“溺亡”的事件频发。6月9日,山东、湖南、黑龙江同一天内16名学生溺水死亡,教育部对此发布通告,要求全面排查。随后一周内,仅乌鲁木齐市相继就有5名学生溺水死亡。对此,乌鲁木齐市教育部门发出通知,再三强调学生假日安全教育,水务部门也要求各水管单位在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设施及泄洪通道、行洪区域设立、喷涂明显警示标志。但这些措施似乎阻止不了悲剧的接连发生。这让人不得不思索一个问题:除了警告,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暑期的“老大难”问题?

  “溺亡”事件有三大特点

  从2011年年中至今,乌鲁木齐市有关学生“溺亡”事件的报道开始增多,仅今年4至6月,就发生了10起学生“溺亡”事件,溺水学生的年龄以6至14岁为多。从这些溺水事件发生地来看,除了水库设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外,“溺亡”事件存在一定的共性。

  节假日、暑期是事件发生的重要节点。从乌鲁木齐市6月16日、6月10日发生的两起溺水事件中可以看出,事件发生时正是放假日。而从更多的溺水事件中可以看出,越是在暑期,越是在放假时间,这类事件发生的几率就越大。

  事件发生地多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城市边缘的水库、水渠。乌鲁木齐市发生的学生溺水事件近两年来多发生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城市边缘的水库、水渠这些水域。而这些水域恰恰存在防护措施不到位、无人监管等安全隐患,这为事件的发生增加了危险系数。

  外来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及农村学生成为事件发生的“主角”。今年4月15日,乌鲁木齐市后沟水库“溺亡”学生的家长是来自内地的务工人员;6月3日在乌鲁木齐市东大梁附近一水库“溺亡”学生的家长同样是来自内地的务工人员;6月10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两位女学生的父母是农民,其中一位的家长长期在城里做生意,无暇照顾她。

  安全教育为何收效不大

  暑期“溺亡”事件的频发,早就引起了有关部门重视,他们专门针对此事进行了多年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但为何事件还是频频发生呢?

  从乌鲁木齐市众多学校的情况看,每周都有一节安全教育课,老师也常在课堂上讲消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内容。许多学校还专门安排进行安全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这从采访许多中小学生就可以得知,这种教育一直都在进行。但记者注意到一个细节,由于受到场地、专业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学校在开展安全教育时主要是靠书本、报纸的相关报道作为教案,警示学生。

  乌鲁木齐市第十三小学的一位同学就说:“书本上讲得挺吓人的,但有时候也挺好奇的,是不是真的这么危险?”因为没有真正去试过,他们总觉得这是大人在吓唬他们,所以对这类危险并不能感同身受。

  乌鲁木齐市第59中学位于城郊,学校周边有3个水库,都曾发生过学生溺水事件。对此,学校曾多次对学生进行警示安全教育,却激起了一些孩子的好奇心。后来他们改变教育方法,将发生在学校的事件编成教案,一一讲解给学生,这才让学生意识到危险就在自己的身边。但学校管理者也承认,安全教育做得再好,也不能完全避免意外的发生,因为安全教育仅靠学校一方是不行的,家长的家庭安全教育也是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的关键。

  在近期发生的“溺亡”事件中,多数家长都表示自己忙,没有时间看着孩子,或者只是以为孩子出去玩一会儿,并没有料想到这样的结果。对安全教育,他们大多采取吓唬警告为主,很少有家长能细心地为孩子讲解为什么不遵守安全规则,会出现有生命危险的严重后果。

  学校和家长在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时,大多只停留在“水深危险”的初级阶段。而事实证明,叮嘱管教、吓唬管教都绑不住孩子好奇的内心,当危险真正发生时,孩子们缺乏自我保护,也是让这类事件频频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

  遏制“溺亡”需各方共同努力

  据有关部门统计,近两年来,溺水身亡和交通事故成为新疆学生、儿童意外死亡的两大杀手。

  学生溺水的安全教育年年都在做,近期全国各地教育部门也多次发出通知,在假期来临前不仅要给学生们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让他们学会一些自救知识,还要把安全教育知识普及给家长。

  新疆大学副教授蔡浩表示,要减少溺水事件的发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学校在安全教育上要教会孩子怎么识别风险,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家长则可以教授孩子游泳技能,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乌鲁木齐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副主任邵玲认为,学生的安全教育不能流于形式,对于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措施,光“传达”是不够的,要结合本地情况,提出针对性措施,堵上安全教育的漏洞。要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首先要改变安全教育的方式,学校不能应付,要把安全教育当成常规教育,想办法让学生听进去,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性。

  专家指出,忙不是家长疏于监管的借口,家长在假期应该将监护和教育结合起来,合理安排孩子的活动。而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各村委会、社区应该发挥作用,开展一些宣传教育活动。从根本上说,安全教育要回归“育人”的本质,使学生具备安全知识和技能,同时也能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记者 王 瑟)

[作者:张尚初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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