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只要勤劳,城里饿不死人。城市对所有勤劳的人是敞开大门的。许多职业乞讨流浪者四肢健全,完全可以像其他农民工那样,找一份劳动的工作养活自己与家人。但他们不愿意去劳作,还能说他们是可怜吗?一些人提出,要把他们当成弱势群体,进行物质帮扶,说白了,就是“养”着他们,这对其它进城的外地劳动者是一种不公平!
这样一些“假的” 乞讨流浪者充斥着城市的街面上,以丑陋形象示众,确实影响市容市貌、扰乱公共秩序。如果不加以控制,甚至可能滋生犯罪,成为社会治安的隐患。从这个角度讲,深圳罗湖的做法在方向上无可厚非,具体的做法可以研究。如,划定乞讨区域与时间;对乞讨流浪者进行甄别清理,打击“假” 乞讨流浪者尤其是以乞讨为名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的“假” 乞讨流浪者;与当地政府联系,分期分批遣返乞讨流浪者回乡,安排他们就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