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劝了“好心人”3个小时
在民警3个小时的劝导后,在大量证据面前,报警人刘某如实交代了事实。
4月19日凌晨1时30分,刘某驾驶装载车沿中州大道自北向南行驶至黄河立交桥南下桥口处时,与一辆逆行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腹部严重受伤,乘坐电动车的女子跌落在装载机上。
随后,刘某电话联系自己的朋友开车前来一同将两名伤者送至医院,又通知另一位朋友到现场将自己的装载车开走。为逃避法律责任报警,他谎称是后八轮货车和电动自行车相撞,自己是过路群众。
交巡警一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郭志东称,肇事司机刘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谎报事故事实,未保护事故现场,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现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