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自首,多名涉案人员获刑
2011年3月23日,犯罪嫌疑人陈某、万某、朱某涉嫌容留卖淫被刑事拘留,卖淫女刘某等两人被治安拘留。2011年10月19日,陈某、万某、朱某因容留卖淫被明光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4年、3年的刑罚。在之前的2009年,浴场的真正老板柳某已因容留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明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柳某案发判刑后,该洗浴中心由陈某经营管理。
2011年6月14日,柳某从某监狱劳改释放,得知家乡容留卖淫案发,柳某出狱后即潜逃外地。
明光市公安局在查实证据后对柳某进行批捕,并上网向全国追逃,同时,不放松追捕劝投工作。
经过半年多的不懈努力,今年3月14日,犯罪嫌疑人柳某从外地返乡投案,交代了2008年底至2009年6月经营该洗浴中心期间容留卖淫的犯罪事实。
当日,柳某涉嫌容留卖淫被执行逮捕至此,此特大容留卖淫案所有犯罪嫌疑人均归案。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