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单据齐全
更让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强对卖淫活动的“管理”,该浴场竟然推行了“财务管理”:单据一式两联,层层审批。就在行动当天,警方从大堂经理万某和卖淫女身上分别缴获卖淫嫖娼单据,这些单据,也为警方取证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随后,明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集中全体民警展开审讯和调查取证工作,历时多日,层层剥开了此洗浴中心容留卖淫的“黑幕”。
据了解,2008年底,柳某、陈某、孙某三人合伙承包经营明光市车站路某洗浴中心。
柳某负责浴池日常管理,聘请万某为大堂经理,朱某为会计协助管理。开业不久便招聘“小姐”进行卖淫嫖娼行为。由万某收集卖淫收据,柳某审批,朱某核对卖淫女和大堂经理两张(一式两份)单据,给卖淫女支出费用。
从2008年底至2011年3月22日,此卖淫窝点长期进行违法活动,卖淫收入数额惊人,由于案件尚在办理中,当地警方没有透露详细数额。但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涉案金额100多万,总共卖淫达数千次。所有的卖淫所得经多人“审批”后,洗浴中心与卖淫女实行四六分:卖淫收入卖淫女提60%,洗浴中心提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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