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核准对马振宏的追诉
因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和社会影响重大,绍兴检察机关逐级呈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2年3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后批复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振宏涉嫌抢劫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犯罪后潜逃,虽然已过二十年,但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核准对其追诉。
8岁小男孩是那起命案唯一目击证人,如今已29岁
当时他苦苦哀求 “叔叔,我什么都不会说”
很长一段时间,他害怕天黑,不敢一个人上厕所
说起这个21年前的血案,很多上了年纪的义乌人还有印象。
那是在义乌火车站附近的一个老小区,靠近烈士陵园。1991年4月26日晚上,一对姓陈的夫妻在家里遇害,被抢去8000余元现金。
房间里还有一个寄宿的8岁男孩,被紧紧反绑着,他看到了两个拿刀的男人。
这个8岁男孩,是当时唯一的目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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