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的大兴农民栗明持刀刺死24岁妻子。今天(21日)上午,栗明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上午10时,栗明被带上法庭,刚一进门,他就向妻子的父母跪下,而对方则将头转向了一旁,作出了不愿接受的姿态。公诉机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栗明于去年10月6日凌晨1时许,在丰台区其妻父母家,因家庭矛盾与其妻张某发生争执后心生愤恨,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刺击被害人张某胸、腹部数刀,伤及心脏、右肺及肝脏,致张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栗明当庭表示认罪,他说2009年婚后夫妻两人感情还好,他每月打工收入2000多元,妻子带孩子。为一些生活琐事,两人时有争吵。案发前,妻子想考大学报考了补习班,交了1500元学费。栗明得知后很生气,觉得妻子没有和他商量,而且考大学也没有必要。小两口为此大吵了一架,随后闹起了离婚,妻子带着孩子搬回了娘家。
案发当晚,栗明到了妻子的住处。当时屋中只有妻子一人,栗明说他想和妻子谈离婚的事,就溜进屋子。谈话过程中,栗明抱住了妻子,表示不想离婚。但妻子离婚态度坚决,推开了他。此时的栗明恼羞成怒,他伸手掏出了随身携带的一把弹簧刀。“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失去了理智,就扎了她……”
看着妻子倒在床上呻吟,栗明并没有施救,而是查看了一番。“我怀疑她和她同学有暧昧关系。”栗明在法庭上解释说。“你发现什么了吗?”公诉人问。“没有。”栗明低着头、小声回答道。
作案后,栗明开车跑到了山东,并于十多天后向当地警方投案。(记者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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