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原锐评

殷国安:个税如何调整 不妨立法定规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3-21 11:20:10   来源:检察日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那么,在最近几年,我们依然需要研究提高个税起征点的问题。例如,第一,个税起征点究竟多少为宜?这可难有准数。以前调整时,有人就根据上个世纪80年代的标准确定个税800元的起征点大约为当时月工资的13.3倍,计算出个人所得税法应把起征点定为2.46万元才合理。第二,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调整个税起征点?去年9月刚刚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现在又提出调整,可能吗?三是,调整个税起征点要经过哪些程序?现在的程序是,人民群众和专家学者反复发出强烈的呼声,才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务院才进行讨论,提出初步方案,最后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这个无章可循的过程就决定了个税调整的艰难和漫长,必然导致税收标准严重滞后,产生负面作用。

    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法”(也可以由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作出规定。第一,在实体方面,规定个人所得税每两年调整一次,实行个税起征点与GDP、CPI和职工平均工资挂钩,法律不规定个税免征额,而是明确一个计算公式,实现税收指数化调整。第二,在程序方面,授权国务院负责个税调整工作。个税调整由国家有关部门按照原则提出建议,通过公示征求意见后,上报国务院决定执行,接受人大监督。这样一来,每过两年的第一个月,就由国务院公布一下新的个税标准就行了。对不同地区实行差别扣除的,则由省级人民政府按时上报国务院审批,使个税调整步入正常性、法治性的轨道。与此同时,积极进行以家庭征收个税的试点。殷国安

【 作者:  编辑: 刘丽雅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