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2月16日电 (任丽娜)16日,山西省环保厅对媒体发布了《2011年山西省环境质量状况》,称2011年,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依然突出,仍是影响11个省辖城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山西省环保厅官员称,2011年,山西11个省辖城市优良天数平均为347天,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5.1%,与2010年持平。11个省辖城市除太原外,其余10个城市均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比例为90.9%,与上年持平。
与2010年相比,阳泉市综合污染指数呈上升趋势,升幅为12.2%,太原、大同、长治、晋城、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10城市综合污染指数变化不大。
监测数据表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0.042毫克/立方米、0.021毫克/立方米和0.072毫克/立方米,同比变化不大。
山西省环保厅表示,该省11个省辖城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依然突出,仍是影响11个省辖城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据空气质量日报结果评价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占77.9%,二氧化硫占22.1%。
据了解,而从各地开展对PM2.5(细颗粒物)的研究性监测情况来看,PM2.5占到PM10的70%左右。PM2.5由于其粒径非常小,不易被阻挡,可直接进入支气管,引发哮喘、支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因而造成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极大,被业界称为“致命污染物”。
山西省环保厅称,山西目前已经列出全省开展对PM2.5监测的时间表,2014年末将实现省辖各市和全省113个县(市、区)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监测全覆盖,并将从多方面抓好对PM2.5的污染防治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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