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能够帮您轻松删除一切网络负面信息!”随着“3·15”这个特殊日子临近,一些企业在为负面报道和投诉焦头烂额,一些专业删帖公司(自称为“网络公关公司”)的生意则明显火爆起来,业务量日渐增多,删帖价格也水涨船高。(3月13日《扬子晚报》)
因为有所谓“网络公关公司”存在,消费者的声音被淹没,媒体的监督被消解,一些不良企业则因此变得有恃无恐、胆大妄为。如果用钱就能摆平一切,有多少企业会真正在乎消费者的利益和口碑,致力于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呢?“网络公关公司”不断发展壮大,政府不应坐视不管。
删帖公司向企业收取高昂的服务费,转而要向删帖者支付不菲的“公关费”,谁是删帖的执行者呢?“实际上就是找那些有能力直接删帖的网站编辑或者论坛版主,把负面新闻和帖子删掉。”如果说不良企业和删帖公司是“苍蝇”,那么一些网站编辑和版主就是“有缝的蛋”,几方共同构成所谓“网络公关”的利益链,进行着丑陋的利益输送。
一些网站编辑和论坛版主充当这样的“马前卒”,不仅是道德问题,还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刑法》中规定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应受的刑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删帖公司与一些网站编辑和版主之间的利益输送,显然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而法条中所谓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仅仅指5000元至2万元,刑罚的“门槛”并不高。公民网络维权需要法律护航,相关立法和执法工作该迅速展开了。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