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新闻

二七区因被有偿清运垃圾65立方米 将面临7万元罚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3-14 08:55:05   来源:中原网-郑州日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郑州出台最详细城市管理财政扣款标准

中原网讯(记者 孙娟)昨日上午,我市召开城市管理整治提升工作推进会,会上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强化落实责任 提升城市形象的若干意见(暂行)》。明确从3月15日起,根据管理权责,发现责任单位存在城市管理问题就实施财政扣款及有偿整改措施。

最高扣款标准100万元 最低100元

对责任单位的扣款标准多为千元起步,比如路上抛雪扣1000元/次、占道经营扣1000元/摊位……

最低的则是“违法张贴小广告扣责任单位100元/处”,最高的扣罚则属“窨井盖缺失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扣100万元”。

市提升办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市出台城市管理问题最详细的财政扣款标准,也是我市首次出台这类举措,以往的城市管理处罚标准只是出现在个别文件中。

“酝酿了很长时间才出台,也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管理的原则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同时要严管重罚。但是罚款不是目的,是要通过有偿整改督促责任单位加大管理力度,真正做到权责一致。”

据悉,这份若干意见适用范围为市区建成区和航空港区。今后,城市管理问题财政扣款及有偿整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组建不少于50人的专业检查队伍,每日检查,发现问题,采集信息。核实界定责任后,每周书面通知财政局进行扣款。所扣款项除用于有偿整改费用外,其余纳入财政统一管理,统筹使用。

同一问题重复出现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加倍扣款。对阻挠实施有偿整改工作的,20倍扣款。对财政扣款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报市文明办暂停文明奖,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单位文明单位称号。

市提升办工作人员表示,为了强化落实责任,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中,下一步将深化这一工作,对公众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如果投诉经现场核实,给予责任单位财政扣款。

【 作者:  编辑: 赵静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