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商局召开2012惠民维权行动发布会,宣布将实施五大维权战役,并首先剑指电信服务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三大问题。消息一经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广大消费者纷纷表示支持。与此同时,电信行业也发出了质疑的声音。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谢惠定,曾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作过,参加起草和审查了五十多部法律、行政法规草案。2011年,谢惠定代理了张女士状告北京移动收费不合法的案件,对电信行业的收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研究。就电信收费以及哈尔滨市工商局维权行动引发的争议等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与谢惠定展开了对话。
□对话
按分钟计费没有合法依据
记者:2011年,你代理了张女士状告北京移动收费不合法的案件。可以说,这样的官司并不好打。能否谈谈你为什么要代理这个案件?
谢惠定:电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电信行业有了巨大的发展,我国现在已经成为一个电信大国。但是电信行业中存在的诸多不合理收费现象也经常受到人们的诟病。
张女士的案件是一个个案,但却具有普遍意义,张女士使用的是北京移动的业务,所以将北京移动列为被告,其实全国所有的移动用户面临的问题是相同的。
本案实际上是一个公益诉讼案件,我们希望能够通过这个个案,通过诉讼,呼吁像中国移动这样的公用企业,在企业已经获得极大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的情况下,能够真正承担起社会责任,降低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收费,还利于民。
我们希望通过这个个案,使得普遍存在的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收费现象得到纠正,推动中国的社会进步。
记者:你认为每次按分钟收费,合理吗?合法吗?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谢惠定:每次按分钟收费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通话1分零1秒按两分钟收费,这种收费方式的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多计的59秒,移动公司没有提供服务,用户也没有占用移动公司的资源,显然是不应当收费的。
如果北京移动的收费不合理,但有合法依据,在这种情况下,来打这个公益案件,是没有什么意义的,肯定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北京移动每次按分钟收费有没有合法依据,这是本案的关键问题。
我们深入研究了电信行业收费的法律依据问题,全面检索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信部的网站上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还专门去了国家图书馆,查阅了原邮电部、原信息产业部汇编的电信行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材料。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北京移动每次按分钟收费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移动公司的做法违法。
记者:国家有没有规定过“每次不满一分钟按一分钟收费”的计费原则?
谢惠定:本案的审理过程实际上就是要求北京移动出示其每次按分钟收费依据的过程。从我们所做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检索工作看,我国不存在这样一条合法有效的移动电话每次按分钟计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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