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滨的两辆豪车已被警方查扣
钱这样来:造假吹牛骗来巨款
事实上,林某滨的作案过程,远比起诉书上说的精彩。
“我被他骗惨了,他害苦了我的亲友。”卓某贤庭审后接受记者的采访。
卓某贤比林某滨整整大10岁,两人均是石井人。很小的时候,卓某贤就认识林。当时,林的父母在学校附近开了家小吃店,上学的卓某贤常去店里吃饭,由此与能说会道的林某滨认识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联系渐少,后来卓某贤成了南安石井信用合作社的信贷员,林某滨当上了警察。
2009年3月,林某滨陪同父亲到合作社贷款急用,他想以自己警察的身份为父亲担保,然而这样不符合规矩,他便找了一个老板帮忙。
林某滨想不到,在这样的场合会见到卓某贤。此后,林某滨频繁找卓某贤喝茶聊天,说自己是翔云派出所副所长,认识很多大领导。在日后的交往中,林某滨开着宝马,一身名牌,戴着价值几十万元的名表,出手阔绰,这迷惑了卓某贤,对他的身份及能力没太大的怀疑。
看到卓某贤已入瓮,林某滨抛出了诱饵。2009年4月,林某滨告诉卓某贤,他与几家合作社合作,专为企业办理转贷业务,时间短收入快,邀卓入伙。起初林只向他提取小额短期借贷,约定月利息从4分到5分不等,时间一到,林某滨都能如期还款。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双方合作10多次。
此后,林某滨胃口不断变大,要求借贷的数额动辄几百万。看到此前合作良好,且有利可图,卓某贤将一些亲朋好友发展为集资对象。
2010年1月,林某滨以泉州、厦门、福州多家企业急需用款为由,向卓某贤一次性借贷1000万元,创下了双方最大一笔借款。当年8月起,林某滨再也不还钱了,欠下本息4000多万元。卓某贤想尽各种办法,找林某滨要钱,但对方总是以各种借口搪塞。
2011年2月,林某滨拿出两份合同书给卓某贤看,说所借钱款已经投资至武汉房地产开发项目。卓某贤与合同书上标注的律师联系,被告知未代理此事,也没有为该合同作过见证,合同是伪造的。
卓某贤遂向警方报案。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2007年至2008年,林某滨还伪造结婚证等证件,骗取另一位受害者黄先生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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