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骗子!婊子!”庭审中,卓某贤的妻子杨女士和母亲,对林某滨的狡辩气愤到极点,几次插话被法官训斥。当林某滨再次不交代钱的去处时,60多岁的卓母突然从第三排的椅子上站起来,跨到第二排,脱下一只鞋子,要向林某滨扔去。四五名法警见状,上前将她控制住。这时坐在一旁的杨女士,趁法警不备,脱下一只鞋子,砸中林某滨。现场陷入混乱,法警急忙将尴尬不已的林某滨架出法庭,庭审中断,几分钟后才继续。此后,多名法警直接坐在杨女士等人旁边,防止再次出现意外。
庭审现场外,受害者打出严惩林某滨的标幅。
林某滨
林某滨穿着警服,戴一块价值20多万元的名表,“一手路易十三,一手近万元的好茶”,满嘴是各类赚大钱的名目,凭此他诈骗了2600多万元。
昨日上午,林某滨戴着手铐,被押进南安市人民法院的审判庭,站在被告人的席上。案发后,他的银行账户上只有300多元。庭审中,愤怒的受害者家属脱下鞋子,砸向林某滨,他在尴尬中被架出法庭。
早报记者文/图
检方指控:诈骗2600多万元
被抓前,林某滨是南安市公安局乐峰派出所民警。2011年3月18日,从警8年的他因涉嫌巨额诈骗被南安警方刑事拘留。
昨日上午9点40分许,被采取强制措施近一年的林某滨戴着黑色头套,双手反铐着,在两名警察押解下,进入南安市法院审判庭。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公审此案。
在法院大门外,受害者卓某贤的一些亲友,举着要严惩林某滨的牌子,站在公路上高声呼喊。
“骗子!婊子!”卓某贤的亲朋看到林某滨,激愤之下口出粗话。摘下头套的林某滨,漠然地转身看了下,旋即低头。
法庭上,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高声宣读林某滨的起诉书:2007年6月至2008年10月2日,林某滨伪造结婚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先后多次骗取南安人黄某365万元,至今未还;2009年5月至2010年8月份,林某滨骗取卓某贤2300多万元。检方认为,林某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相关证件,骗取受害者的巨款,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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