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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揭铁路司法改革分歧:12省检察长曾力阻划归地方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22 11:03:21   来源:新京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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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交后仍问题重重

  新京报:改革停滞了那么多年,是不是说明每个方案都有问题?

  陈光中:有一定关系。如果某一个方案很顺畅,早就拍板了。正是因为方案各有利弊,所以犹豫再三,定不下来。当时作决定时,也不是要求一刀切,而是逐步落实。

  新京报:如今将铁检交由地方管理,是否也存在问题?

  陈振东:这个方案中不利的方面也比较突出,移交后的铁路司法领导管理体制仍存在诸多矛盾。

  像山西、陕西,铁路检察分院、中级法院、基层院都在一个省,略微好一点。有的铁路检察院、法院跨省,比如北京,既管北京,又管天津和河北的石家庄。移交以后,人财物归当地管,但业务指导又是北京的中级法院、铁检分院,非常别扭。

  在实际工作中,检察长由谁任命、工作由哪地的人大监督等等,矛盾太多。

  新京报:还有其他问题吗?

  陈光中:比如与公安办理的案件对接。

  铁路司法机构归地方,案件是属地管辖,是静态的,而列车是动的,而且跨地域,动静有矛盾。铁路公安在运动的列车上查办的案件,移交给哪个地方的检察院?批捕、起诉等将会变得很难。

  新京报:那应该怎么改?

  陈光中:不管哪种模式,都各有利弊,只是归地方可能更好一点。实际上,在改革之前,也并不是所有程序都很顺,改革后肯定也会存在问题。可以先试着办,不合适再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条例,办法,规范起来。

  新京报:这一轮铁路司法改革过后,两院的组织法会不会对此作出规定?

  陈光中:改革方向确定了,就有必要在法律中明确规定,避免以前因为规定不明确带来的困扰。现在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都在酝酿修改,不过没有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应该是下一届人大的事了。

  本报记者宋识径北京报道

【 作者: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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