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内45次超速、1次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今日,记者从太原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司机韩某被记138分,罚款9200元,创太原交通违法纪录。
去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太原市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记分满12分以上的,共有2192人,韩某则以累计被记138分的记录,排在榜首。其后,还有3名司机并列第二,各记84分;另有两人被记69分、63分。
被记138分,是什么概念?通俗地说,如果用从没记分的驾照去抵消,韩某的记分记录,需要足足14本。当然,交警部门并不允许这样做。
今日下午,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韩某,女,1986年出生,驾驶证状态为“超分”。信息显示,准驾车型是C1本,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7月21日。
从调取的具体信息看,自去年1月至12月,韩某频频出现交通违法记录。其中,有45次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1次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其超速路段,38次出现在208国道;6次在108国道路段;1次在新晋祠路段。此外,1次在和平北路玉门河街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交通违法信息及图像显示,交通违法车辆为长城车型,车辆所有人属于太原某单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以及违法禁令标志指示的,均被记3分,罚款200元。因此,韩某交通违法累计记138分,罚款9200元。
按理说,记满12分就该吊销驾照,为何韩某却累计超分?原来,韩某违法行为均为摄像头拍摄,不属于交警现场执法。记录显示,46次违法行为已记分,并缴纳了罚款。
韩某驾考时留下的电话无法打通。记者拨通了知情人提供的韩某电话,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他说“并不认识韩某”,自己只是某驾校教练。不过,他“对韩某有一点点印象”,当时他带着韩某练车,“她是一次性通过了驾照考试。”
交警部门介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累计记分制度,在1年内记满12分的,驾驶人要参加科目一学习及考试;1年内两次记满12分,需要参加科目一及科目三学习考试。像韩某这样的情况,不仅在太原市创纪录,在全省也很少见。(记者 郭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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