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贩没了大包袱
——近90%地区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到最高标准,63%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税
姜佳康是北京市海淀区的个体工商户,经营着一个小餐饮店。“现在餐饮业竞争挺激烈的,国家这次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真是太及时了。我每个月可以少交营业税600多元。”姜佳康深有感触地说。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增值税和营业税《实施细则》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可在政策规定幅度范围内,依照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目前,全国共有近90%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已经或即将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至月销售或营业额20000元的最高标准。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惠及全国924万余户个体工商户,占全部个体工商户的比例达63%。
以2010年为基期静态测算,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预计年税收收入将减少290亿元左右。
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全年预计将减少税收收入171亿元,占2010年个体工商户缴纳增值税的33.4%。减收金额最大的为江苏,约20亿元。减收幅度最大的为西藏,约占其2010年个体工商户增值税收入的91%。
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全年预计将减少税收收入119亿元,占2010年个体工商户缴纳营业税的18%。减收金额最大的为广东,约18亿元。减收幅度最大的为西藏,约占其2010年个体工商户营业税收入的90%。
从纳税人受惠面看,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全国924万余户个体工商户将无需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占全部个体工商户的比例达63%以上。
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全国约有443万户个体工商户受益,占原征收增值税个体工商户的54%。受惠户数最多的为广东,约占全国受惠户数的11%。受惠户数占当地原征收增值税个体工商户比例最大的为青海,达96%,北京、厦门、贵州、西藏受惠户数比例也达90%以上。
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全国约有481万户个体工商户受益,占原征收营业税个体工商户的75%,受惠户数最多的为广东,约占全国受惠户数的41%。受惠户数占当地原征收营业税个体工商户比例最大的为宁夏,达97%,全国1/3地区受惠户数比例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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