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1990年12月8日,郭小四与房地产管理股签订了一份长期租赁合同。同年的12月18日,郭小四又收到了房地产管理股的一纸《通知》,称郭小四对地下室做了改造修缮,其费用房地产管理股不再支付,但从1993年1月1日起,地下室所有权归郭小四所有。
“当时租赁合同签订人和书面通知送达人,是修武县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股的工作人员周学军。”郭小四说,就在这份合同签订第二年,房管局在未透露任何消息的情况下,单方面将他租赁的35间营业房及地下室卖给房管局领导内部人和关系户。
修武县房管局的材料显示,原属郭小四所有的房屋确已易主,这些房产分别属于张某、刘某、李某和康某。
记者看到,当年郭小四经营的蔬菜公司地处县城的七贤大道北段,如今正在被开发为商业文化步行街。而本属郭小四所有的16间地下室,3间已被填平。
修武县房管局张局长不愿接这个烫手山芋民生频道视频截图
中原网讯 据东方今报报道, 焦作修武县的郭小四被羁押2年多刑满释放后,发现资产被瓜分,房产“花落别家”。20年来,郭小四四处奔走维权,但至今却成了“历史悬案”。2月19日,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记者和东方今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东方今报 首席记者 申子仲 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 记者 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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