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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家庭房产官司急坏担保公司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21 09:25:00   来源:今日早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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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套转让了至少三次的房子6年后引发官司,原房东陈老太以房子被转让自己并不知情为由,将房子现在的主人——自己的女儿女婿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确认6年前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而这场官司不仅使丈母娘和女儿女婿之间的关系闹得很僵,也急坏了一家担保公司。因为争议的房产已经抵押给了担保公司,并向银行贷款200万元。

  担保公司认为,陈老太告女儿女婿是被人唆使和利用的,因为陈老太一旦赢了这场官司,她女儿女婿还不出的银行贷款就可能要担保公司归还,担保公司就成为“冤大头”。

  由于作为官司第三人出庭的担保公司提出要求对6年前陈老太与女儿女婿之间的房产转让合同进行笔迹鉴定,法庭将延期再审理此案。

  转让了三次的房子

  原房东6年后“反悔”

  涉及官司的房产位于莫邪塘南村,面积50多平方米,原是房改房,今年81岁的陈老太是原房东。

  房产档案显示,这套房子在2009年之后发生过三次产权转移:2006年2月25日,房子先是过户给梁某和吴某(即陈老太的女儿女婿);2009年6月25日,产权又转给了另外一对夫妻(梁某和吴某称与这对夫妻是朋友关系);到了2010年9月26日,产权又回到了梁某和吴某手上。

  陈老太在诉状里称,其与梁某、吴某为母亲和女儿女婿关系。2010年3月,梁某和吴某夫妻俩要求陈老太的儿子(梁某的弟弟)为他们的担保贷款帮个忙,等到了担保公司后,才知道房产已经过户到夫妻俩名下。

  陈老太称,自己对房屋买卖之事根本不知情,因为房子到现在还是由他儿子住着,直到去年2月,女儿女婿要将他儿子赶走,她才看到6年前的那份转让合同,而且房子已经被女儿女婿用于抵押贷款了。

  陈老太说,该房产是她养老送终的住房,如果女儿女婿经营破产,她就失去了经济保障,无奈之下才向法院起诉。

【 作者:张慧鑫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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