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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热议:放宽民资准入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20 09:49:00   来源:南方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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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务之急,是制定细化的实施措施,分步骤地全面放宽市场准入

  对民营经济真正做到非禁即入

  □杨小川

  在当前我国的现实经济生活中,“民营经济”是出现频率非常高的字眼,可以说“民营经济”这一辞藻,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有特定含义和历史背景的经济学术语。中央在部署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中,把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优化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

  在现实经济中,地、县以下对民营经济认识上的歧视问题基本解决。在地区层面,关于民营经济的争论已不多,民营经济已基本成为地区常规的经济,成为吸纳新增劳动力的主要经济成分,成为重要的税收来源。发展地区经济的主要法宝“招商引资”,所招引的基本上就是民营经济。地区层面对民营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安排在法律框架内已达到极致。当前对于民间资本投资的限制主要集中在省、中央一级层面,一些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的行业领域,对民间资本仍持消极、怀疑态度,国有资本依然处于绝对控制地位,仍然存在排斥和限制竞争等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行为。尽管国务院先后在2005年、2009年出台“非公经济36条”、“中小企业29条”,2010年又出台“新36条”,明确要进一步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取向,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领域准入条件,对民间投资与其他投资一视同仁。但到目前为止,由于行政效率不够高和一些技术性的难点,上述措施还很难落到实处,操作性很弱,形成一道道“玻璃门”(看得见进不去),阻挡着民营经济的进入。

  当前,某些传统的惯性思维在影响和制约着垄断行业的改革,例如“事关国计民生”、“国家和经济安全”、“意识形态”、“刚性需求”、“必需品”和“自然垄断”等。但把产权制度安排毫无逻辑性地和以上因素硬性相关联,在世界经济发展历史中几乎找不到先例。在思想认识领域,党的纲领性文件早已经明确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仅仅是补充,但“姓资姓社”的旧思维仍然在制约和影响着我们的行动。受制于僵化的教条和理论,忽视我国发展的历史性新阶段的实际需要,既然我们已经扩大了执政党的阶级和社会基础,承认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就应该理直气壮地明确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具有同等重要的社会地位。

  当务之急,是针对已颁布的政策,制定细化的实施措施,分步骤地全面放宽市场准入,真正做到非禁即入,对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领域,一律对民营经济开放。真正做到思想上放心放胆、政策上放宽放活、工作上放手放开,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全面优化投资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清理不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全面营造创业氛围,大力倡导发展的文化、创业的文化,更加尊重、关心、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保护环境、善待职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我们不难发现,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现实需要,推动和释放了民营经济,而不是囿于理论的演绎。这样一种改革模式的缺点就是缺乏长远的系统性,造成了一段时间以来关于民营经济的广泛争论。理论和法律的模糊,极大地阻碍了民营经济全面进入公共和垄断行业。加快垄断行业改革:一定要坚持十七大的“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这应该成为我国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基本政治方针。

  作者系广东商学院民营经济研究所所长

【 作者:王晔君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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