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通过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下称链家地产)寻找房源,但最终通过另一家中介与房主达成了交易,链家地产依据看房确认书将刘先生起诉,索要服务费2万元。昨天记者获悉,西城法院审理认定看房确认书无效。
链家地产起诉称,去年4月28日,公司与买房人刘先生签订了《看房确认书》,确认了刘先生委托链家提供看房及购买居间服务。《确认书》约定:“自本协议签署后12个月内,如甲方或与甲方同行的看房人或甲方的代理人、近亲属等关联人自行与本协议载明房屋的出售人达成交易的,或者甲方或与甲方同行的看房人或甲方代理人、近亲属等关联人实际使用了本协议载明的房屋的,甲方应按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的2.5%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链家地产称,工作人员带刘先生看了新街口外大街的一处房屋,但此后刘先生与房主自行达成交易。链家地产认为其违反了看房确认书,故起诉索要2万元居间服务费。
法庭上,刘先生说看房当天,中介一次带着近20人看房,被房主拒绝,根本没看到房子。事后,他通过其他中介公司与房主签订买卖合同。
法院认为,链家地产提供的《看房确认书》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其内容应认定为格式条款。《确认书》中的约定,在严重限制刘先生的自由交易选择权的同时,明显加重刘先生的责任,属于条款无效。另外,中介人员仅带刘先生对房源房屋进行查看,并未促成房屋买卖合同订立,根据法律规定无权主张居间服务费,故驳回其诉讼请求。(记者 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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