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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统计局回应幸福指标排名 促政府增进民生福祉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15 12:30:00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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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统计局13日的发布《2010年建设幸福广东综合评价报告》,首次发布了广东全省21个地级市建设幸福广东水平指数、发展指数和综合指数。评价报告的发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广东省统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专访时表示,“幸福广东综合评价报告”旨在“促进各级政府更加注重发展的目的”,“让争取幸福、创造幸福成为社会的主流风气”。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发布《2010年建设幸福广东综合评价报告》的宗旨是什么?

  广东省统计局:幸福广东综合评价是一种导向性的,是为促进各级政府更加注意发展的目的。这个报告的第一至第四部分反映各地建设幸福广东的现状和进步情况,第五部分指出了存在问题和改进方向,目的正是促进各级政府更大程度地改进工作,特别是补齐各类“短板”,以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一方面,通过将有关指标纳入评价机制,发挥这些指标的目标导向功能、检测诊断功能、考核评价功能,形成倒逼机制和反向压力,引导各级政府以普遍增强群众福祉为工作导向,从制度上督促各级政府把建设幸福广东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公开机制,引导全社会不断深化对幸福的认识,培育健康的社会心态,形成正确的幸福观,并以此汇聚民意、凝聚建设幸福广东的共识,激发全社会研究和探索幸福广东建设路径的热情,让争取幸福、创造幸福成为社会的主流风气。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有些网友认为,“幸福指数”评价报告颠覆了GDP排名,对此,您怎么看?

  广东省统计局:从这次的综合评价报告来看,一些市的综合指数与人均GDP两者排位不大一样,这就需要分析经济发展水平与幸福指数的关系。关于经济水平与幸福指数的关系,国际上有许多理论和研究。从国际经验上看,在人均GDP较低的阶段,GDP的增长能使幸福指数上升,也就是说,GDP与幸福指数的相关性较强;而到了人均GDP达到7000美元之后,GDP的增长并不能带来幸福指数的同步上升,甚至会出现幸福指数与经济发展趋势相背离的现象。

  从广东的情况看来,如果将建设幸福广东指标体系评价结果与人均GDP比较,可以发现,2010年综合指数与地区人均GDP存在较强程度的相关性,即人均GDP位于前列的地级市,其综合指数相对靠前。与粤东西北地区相比,珠三角地区综合指数与人均GDP相关性更高,表明珠三角地区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民生与社会发展。此外,约五分之一的市出现例外的情况,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而综合指数位次靠后。比如,在珠三角部分市,人均GDP已经突破7000美元,意味着要面对经济收益阶段和生活多样化阶段的分界点,这一分界点又是“收入——幸福关系曲线”的拐点。进入生活多样化阶段后,经济发展水平与幸福指数的相关度就变得更为复杂多变,这是出现“例外”的原因所在。因此,必须同步全面加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五大建设,才能切实提升与民众福祉密切相关的幸福指数,实现建设幸福广东的宏愿。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幸福广东”指标体系囊括了就业、收入、文化等多项指标。请您详细解读各项指标所占比例是多少,如何衡量?

  广东省统计局:幸福广东指标体系在指标设置上,具体包含两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按“就业和收入、教育和文化、医疗卫生和健康、社会保障、消费和住房、公用设施、社会安全、社会服务、权益保障、人居环境”十个方面设置,下设二级指标49个,包括共同指标44个,类别指标(地区独有指标)5个。

  在权重设置上,经综合各部门、专家意见,客观指标体系总权重按100赋值。一级指标中,珠三角地区权重设置为:就业和收入(14)、教育和文化(9)、医疗卫生和健康(9)、社会保障(12)、消费和住房(12)、公用设施(6)、社会安全(10)、社会服务(7)、权益保障(8)、人居环境(13);粤东西北地区权重设置为:就业和收入(14)、教育和文化(10)、医疗卫生和健康(10)、社会保障(12)、消费和住房(12)、公用设施(7)、社会安全(10)、社会服务(7)、权益保障(8)、人居环境(10)。二级指标主要根据专家打分确定。目前各指标权重是初步确定,将在今后推进过程中深化认识、逐步完善。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从测算结果看,各地在建设“幸福广东”过程中,还存在什么短板?

  广东省统计局:从此次公布的结果来看,建设幸福广东总体进程虽然呈现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亟待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包括:社会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也还处于起步阶段,区域协调发展还存在许多短板指标,人居环境还要大力改善,在统筹兼顾发展方面还要努力。

  一、社会服务方面。十类一级指标水平指数中,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指数较低的一级指标均是社会服务,珠三角地区只有52.90,粤东西北地区只有47.09,拉低了全省水平指数。与社会服务相关的影响指标有三个: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困难群众救助覆盖率、每万人行政效能投诉量水平指数普遍较低。

  二、区域协调方面。首先是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还比较大。2010年全省城镇最高20%群体收入是最低20%群体收入的6.03倍,各市差距在4-6倍之间;全省农村最高20%群体收入是最低20%群体收入的5.4倍,各市差距在3-5倍之间,收入分配公平问题亟待解决。其次是一些行业区域间均衡发展问题突出。在教育和文化水平指数方面,2010年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分别为51.93和72.05,差距较大。

  三、统筹兼顾方面。在珠三角9市中,个别市经济发达,而综合指数排序反而靠后,就是未能统筹好经济发展与社会民生的关系。

  四、社会保障方面。我省2009年启动新农保试点,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全省为30%,但与城镇相比,农村养老保险还存在较大差距,社会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主要原因是除少数试点市外,在农村还没有普遍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同时,由于农村养老保险涉及面宽、人数多,需要大量的资金,财政上压力很大。

  五、人居环境方面。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有三个问题较为突出:一是水、土、环境污染严重。二是基础设施中的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不足,运行负荷率不高;垃圾处理设施不足,无害化处理能力偏低,个别市至今尚未建立垃圾处理厂。三是村庄规划覆盖率普遍不高,2010年全省只有38.8%。(记者姜春媛 陈元)

【 作者:刘羡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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