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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迎来政策春风 监管部门打出“组合拳”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15 11:0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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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号文件关注农业保险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认为,一号文件对农业保险的重视,体现的是国家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稳定的重视

  除了加大补贴力度,中央“一号文件”的特别关注也使2012年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更为明确。

  2月1日公布的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除了突出“科技兴农”以外,还对特别对农业保险做出指示。文件明确指出,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开展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扶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鼓励地方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天津保监局局长郭左践表示,中央一号文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提出的要求更全面,政策更加明确。这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指明了新的方向,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无农不稳。一号文件对农业保险的重视,体现的是国家对于社会经济稳定的重视。”王绪瑾这样解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农业保险的内容。他认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不仅体现了从传统种植业保险向林业保险的范围扩大,还体现了从传统保险模式向互助模式的探索,更加体现了从发展农业保险到越来越重视农业再保险体系。如此全面、全方位的要求,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同时还能为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保驾护航。

  “农业保险和农业再保险是农业巨灾风险管理的两个有效途径和方式。”重庆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黄英君认为,农业巨灾风险的弱可保性必然会弱化农业保险的“商业性”,而需要“财政支持”并使其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这也是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决定的。农业大灾风险管理制度创新的研究应该围绕这条主线进行,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为这样的研究提供了政策层面的支持。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2011年浙江省宁波慈溪市成立了中国第一个农村保险互助社,对保险法已有所突破,虽然保监会没有公开宣传,但也没有禁止,也没有过多干预,这说明从中央到监管层已经开动脑筋,通过采取迂回的措施来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

  “必须两条腿走路。”郝演苏还建议,成立一家由政府全资控股的、全国范围内经营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公司,或者鼓励突破现有的保险法规,鼓励农民搞互助合作的、初级形式的农业保险合作社,是发展农业保险的当务之急。

【 作者:孟欣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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