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垃圾处理背后的“村镇博弈”
在三水,农村垃圾处理能有如今的顺畅局面,背后是村与镇之间一次次的博弈。
西南街道将保洁工作统筹发包,每年要支付给保洁公司600多万元的费用。这笔钱,村与镇该如何分担,曾是争论的焦点。
此前,村里的保洁费,都是由村自行开支,地方政府并没有投入。为了让这一做法顺利推行,在最初的方案中,西南街道提出,将由街道财政承担30%的费用,剩下的70%由14个村委会和164个自然村开支。
尽管已经解决了30%的经费,但这一方案的实施依旧阻力重重。无奈之下,街道只好找来各个村再次协调,提出由街道财政承担50%的费用,这才让统筹发包的做法得以顺利推行。
而保洁任务的统筹发包,仅仅是各项工作中的第一步。紧随其后的垃圾中转站建设,镇与村之间更是需要就各个细节进行协商。
由于中转站是由街道出资建设,但土地要由村委会提供,有的村委会没有合适的地块,建中转站所用的土地,还是向村小组租来的。选址在哪里,土地权属问题怎么解决,每一个细节,都需要由街道与村里一点一点地协商,实属不易。
采访中,三水北部某镇分管农村事务的一位领导向记者感慨,在农村垃圾处理的改革中,镇与村之间的职责究竟应该怎么划分,谁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是纠缠最多的话题,这也需要基层干部一次又一次地协调。
人工湿地背后看不见的成本
“农村工作很难做,尤其是需要让农民出钱的时候。如果一项工作的开展要让农民出很多钱,这肯定行不通。”这是三水区农林渔业局一位副局长的感慨。
2010年,为了在全区铺开“人工湿地”的做法,三水区政府出台文件,要求500人以上的村进行“人工湿地”的建设,并规定区、镇两级政府对此进行补贴。这项政策出台的初衷,就是希望村里基本不用花钱,就能建成“人工湿地”。
这位副局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最高的补贴标准,村里每个户籍人口将获得400元的补贴。如果一个村有500人,这项补贴就将达到20万元,基本可以满足“人工湿地”的建设。“西岸村有1000多人,村子大人口多,建设湿地花了近30万元,对于小一些的村子,20多万元应该就能建成。”
不过,“人工湿地”的建设,还有一些看不见的成本。例如,这样的污水处理方式要求村里有收集生活污水的管网,能将全村的污水都排进池塘里,如果原有的污水管网符合这一要求,往往就比较容易实现,如果要对污水管网进行大的改造,将会产生很大的一笔开支。
此外,建设“人工湿地”需要一片池塘,在很多村子里,这片池塘可能此前是一片鱼塘,建了污水处理系统之后,基本就不能再养鱼,也会减少收益。
记者从区农林渔业局了解到,对于“人工湿地”建设,政府的补贴有望加码,目前这一计划已提交至区政府。
策划/统筹 王伯乐 黄猛高
撰文 南方日报记者 郑道森
通讯员 周小健 罗捷
摄影 南方日报记者 卢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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