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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公开补偿不明确 浙江苍南村民3次信访引思考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15 08:11:00   来源:法制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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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至5日,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泮河村发生了信访事件,引发舆论对村民诉求表达渠道、村务公开等问题的关注。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赶赴苍南,遍访了苍南县委县政府、龙港镇舥艚办事处、泮河东村和泮河西村村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国土资源局和纪委等部门,了解到了事件的真相。

  信访事件

  2月1日至5日,龙港镇舥艚办事处辖区泮河东村、泮河西村约200名村民先后进行了3次信访,引起了苍南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我们就是在马路上走一走。”2月9日下午,在泮河东村村委办公室,村民吕明恕这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舥艚办事处、信访局都去了,村里书记、驻村干部都说土地是国有的,没什么补偿的。”村民吕扬格说。

  说起这几次信访事件,泮河东村的老人协会会长吕正柳表示,“这事还挺难为情的,他们把我划到了村干部一列,他们的事也不让我知道,我想做和事佬都难。”

  “村里搞成这样,想想都心痛。”67岁的吕明教是镇上退休的老干部,他向《法制日报》记者感慨道,“要说村民讲的也有道理,关键是村里几个领导,也不开什么会,村务信息不公开,征地了也不通气,做事很粗。”

  “整个信访事件总体平稳,没有暴力打砸、警民冲突,也没有村干部的介入。”龙港镇委书记丁振俊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村民希望借扩大影响加快问题的解决,这种心情可以理解。目前,镇里已经开了多次协调会,龙港镇考虑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转产转业需求,只要村民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就会依规把补偿款落实到位。

  性质分歧

  据泮河村村民介绍,事情的起因还要从去年6月开始说起,温州一家公司到村里填方,村民才知道土地早被卖了。

  “村委会将土地卖给了开发商,我们村民没拿到一分钱,也没有合理的安置!”吕明恕有些激动,“说是每亩16000元的土地补偿款,却被舥艚镇和村集体截留了。”

  记者了解到,因临港产业启动区和原舥艚镇工业功能区发展需要,镇政府将涉及两村的国有土地、滩涂陆续收回,2011年7月,泮河东村、泮河西村部分村民对收回两村土地的性质存在异议,认为是集体土地,应有土地指标返回给村民。

  关于土地性质的争议,泮河村的村民感到费解,为什么自己养殖了几十年的土地,就变成收归国家所有了呢?村民曾就此向舥艚办事处了解情况,得到的答复是“滩涂是属于国有的”。

  村民反映说,村里人在这片沿海滩涂上做过堤坝,养过对虾、蛏子,烧过红砖,这是他们一直在占有使用的土地,况且现在每户家里就几分水田,哪够?

  对此,苍南县国土部门负责人拿出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2004年出具的《关于确认海涂、滩涂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除土改时分配给农民和1962年实施《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时确定为集体所有之外,海涂、滩涂应当确定为国家所有,开发国有海涂、滩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农民使用的国有海涂、滩涂时,应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予以适当补偿。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介绍说,苍南县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原为滩涂,并以国有土地的性质对泮河东村、泮河西村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依规上报给上级国土部门批准,在办理供地期间,该村也出具了地块属于国有土地的证明。

  据苍南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与舥艚镇工业功能区企业用地出让情况统计表明,2008年至2011年间,共有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审批。

  丁振俊介绍说,考虑到新农村建设及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的转产转业,将支持5%的土地,并给予每亩16000元的补助,其中6000元直接拨款到村集体,10000元由镇里监管,用于村里公共项目建设。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发现,《苍政发〔2006〕90号文件》第14条规定:考虑到有关村居对原围垦区(即临港产业基地)的贡献,以经济形式予以镇、村两级一定的经济补助。

  “村民闹的原因是对相关法律规定不清楚,在性质理解上有偏差。”吕正柳告诉记者。

  村务监督

  记者见到了一份由泮河东村部分村民提出的申请书,针对村委会村务公开虚假情况调查核实、现任和前任村委会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村民指出了2011年7月15日公开的村级财务收支公开明细表上的一系列问题:巨额地基款不入账、村庄整治费上级拨款与村委入账有差额……

  “去年12月收到了泮河西村一些村民代表寄的举报信,反映该村存在村账目不清、个别村干部似有贪污嫌疑。经调查后,今年1月19日与举报人作了沟通,将一些财务问题作了解释,对方表示满意。”县纪委副书记林光锋告诉记者,2月3日,又收到了关于此类问题的举报,县纪委立即牵头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一步深入调查。

  据了解,原舥艚镇于2006年6月7日与泮河西村村委会签订《政策处理经济补偿协议书》,核定449亩土地,补助金额为269.4万元,并于2006年8月26日完成拨付到村;2006年6月8日与泮河东村村委会签订《政策处理经济补偿协议书》,核定365亩土地,补助金额为219万元,并于2006年8月30日完成拨付到村。

  经过纪委专案调查组的调查,两村的补偿款的主要用途已查清,泮河东村主要用于老人协会、机耕路、青山白化和河道整理等公共设施建设;泮河西村主要用于办公楼、老人协会、机耕路及桥梁等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明细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对村民举报的个别村干部贪污问题,县检察院反贪局李存款表示,如查清有人员涉嫌犯罪,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可以肯定的是,村民对村务公开的监督,对于推进基层民主自治有极大作用。”县委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这个事件给我们带来了很深刻的教训,要进一步深化枫桥经验的应用,发现矛盾即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和解释工作,要注重群众工作方法,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

  “民主参与、公开透明是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必须贯穿村级管理始终。”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村庄的公共事务的处理中,尤其是关系到全体村民利益的,要充分保障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违背原则、采取暗箱操作就容易引发矛盾和问题。

  杨建华认为,建构良性的社会秩序,促使其理性、健全地发展,就要警惕这种渐趋普遍的“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社会情绪。政府部门应当在第一时间回应群众的诉求,直面问题和矛盾,担负起应有的责任,依据现有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满足群众的合理需求,对不合理的诉求,做好解释与回应工作,相信我们的百姓都会理解。(记者陈东升 实习生王春)

【 作者:李季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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