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汉回深圳后,深圳报业一直积极与招标方联系并询问最终结果,得到的答复是,竞标结果在春节前不会出来。
1月20日下午,深圳报业的工作人员在浏览武汉地铁官方网站时偶然发现,“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资源经营许可权项目”招标结果已经公示,中标单位为参与竞标的另一家广告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70503.3726万元/10年,网页显示,该公示于1月18日就已经挂在了网上。
有丰富的地铁广告运营经验且报价高过对手3.14亿元,却输给了一个报价最低且完全没有地铁广告运营实务经验的竞争对手,难怪关云平会大呼“意外”。
为何会得零分?
1月18日,武汉地铁在其官网公示的中标结果称:“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根据国务院的放假通知,1月22日起进入春节假期,也就是说,即使从公示之日算起,深圳报业的有效异议期也只有4天。
“如果不是员工偶然看到了公示,可能我们连提出异议的机会都没有了。”关云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1月21日,赶在春节放假前一天,深圳报业通过电话、传真、快递和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除分值为60分的报价部分外,此次招标商务部分和项目经营建议书部分的评分原则、依据和具体分数均未公布,未能体现公开、公平及公正原则,甚至存在暗箱操作的嫌疑,要求公开此次报价单位的全部分数和各项目成绩,并公布此次招标的评委名单,请第三方重新评分。
针对深圳报业的质疑,2月1日,武汉地铁给予的书面回复称,收到深圳报业的质疑函后,公司纪委对招标代理公司、招投标程序及评审过程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结果表明,此次招标程序符合法律及相关规定,评标过程公平公正。
此外,对于深圳报业要求公布此次招标评委名单的要求,武汉地铁表示不能满足。
等待答复期间,1月31日,深圳报业派工作人员飞赴武汉,当面向武汉地铁及招标代理公司湖北成套的负责人提出异议。
与招标方负责人沟通时,深圳报业方面获悉,己方失分主要在第三部分、即分值为25分的项目经营建议书环节,根据招标文件,这25分又分成若干小题目,包括行业分析、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财务规划等。令深圳报业工作人员不解的是,在公益广告和合理化建议等小项上,深圳报业得分居然为零分。
在深圳报业代表的迫切要求下,招标代理公司披露了专家评审对深圳报业后25分扣分部分留下的书面意见:项目发展规划,对经营权范围理解有偏差,没有响应文件,超范围经营;项目管理方案,缺少科学原理及符合市场的管理方式,组织架构无法支持今后与业主的配合,而且经营团队管理方法没有细节性描绘。项目预算及支持方案,有预算表格,但没有详细的预算,对招标范围的理解有很大的偏差,而且财务计划只有一个目标,没有任何的分析;公益广告只有5%的份额,达不到武汉市政府要求的10%;合理化建议方面不够。
“这样的评分显然有失公允。”深圳报业法律室主任律师申应东对记者分析,以公益广告这一项为例,武汉地铁招标文件中关于公益广告的要求是,乙方需在经营许可期内保证不低于广告媒体总面积的5%用于发布公益广告。如果5%的媒体面积不能满足政府对公益广告要求时,以政府规定或要求为准。而深圳报业投标书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撰写,强调“不低于5%”,并在投标文件里响应招标书所有公益广告的要求。现在,招标方以深圳报业公益广告只承诺不低于5%,未达到武汉市政府要求的10%,所以此项给报业集团的分值为零分。
申应东认为,如果武汉市对公益广告的投放要求不低于总额度的10%,那么,招标方就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予以说明;如果招标方明知政府要求是10%,却在招标文件中误导投标人,要求不低于5%,而评标时却又以政府的10%来要求投标人,则属于以“挖陷阱”的方法诱导投标人,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由于在项目经营建议书环节大比分落后,深圳报业最终以2.51分之差落标。
(新华网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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