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拉萨市交警支队柳梧大队获悉,该大队近期将着手处理原拉贡大队查处移交的被扣车辆及证件。三月份将对拉贡高速管辖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2012年1月1日起,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梧交警大队依法行使拉贡高速路部分路段(柳梧新区世纪大道路口至嘎拉山隧道北口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据柳梧大队民警巴罗介绍,柳梧大队接手了大量原拉贡大队查处的被扣车辆及证件。该大队已经登报发布公告,要求被扣车辆的车主限期前往柳梧大队进行处理,但自发布公告至今,仍然没有车主前往接受处理。在此,他提醒广大市民,有被扣车辆和证件的市民,请尽快前往柳梧大队处理,如超过期限,该大队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据巴罗介绍,由于高速路上仍有违法停车、客运车辆超载、超员、超速等违法现象发生,该队将利用在拉贡高速上设立的两个卡点,对过往车辆的驾驶员以发放宣传卡片的方式进行交通法规宣传。
同时,他们将走进柳梧大队管辖路段的两个乡六个行政村开展走村入户集中式宣传,以发放宣传单、制作交通挂历等方式,向沿线的农牧民宣传高速公路的管理法规,并发布机场高速公路的禁令标志,希望广大农牧民群众自觉遵守,避免发生事故。
三月份,该大队在前期宣传工作完成之后,将上路巡查,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交警正在检查营运车辆。(记者刘红梅 实习生任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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