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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输血”保障房 资金渠道再拓宽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08 13:35:00   来源:金融时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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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房资金压力犹存

  “不过,新举措只能起到补充作用,不能担当挑大梁的角色。”杨红旭告诉记者。他认为,地方债发行的总量不是很大,并且还有很多用途,尽管今年明确向保障性住房倾斜,但是估计量也不会很大。而房产税只在上海、重庆两地试点,除非试点范围扩大,否则收入数量也非常小。

  部分国有资本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也还存在不确定性,主要还要看企业的经济效益如何。而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虽然去年主要受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翘尾增收影响出现较高增长,但是其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综合来看,从数量上来说,这些资金的加入,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压力,但是带来的影响不会很大。杨红旭认为,保障性住房的资金主要还是依靠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投入。

  为了保障财政资金的到位,财政部强调,各地要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然而,我们也看到,在经历了持续严厉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之后,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降温,土地市场寒风阵阵,对“土地财政”模式下的地方政府收入产生了重要影响。资金依然是制约保障房建设的一大瓶颈。如何突破这一瓶颈,财政投入固然是“大头”,同时也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

  加大优惠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进入

  我国多次强调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然而至今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的热情并不高。

  原因很明显,作为一个市场主体的企业,追逐利润是其本性。然而,保障房领域具有特殊性,具有很明显的民生色彩,利润空间较小。

  “社会资本进入保障房领域,要看资本和收益的关系。”杨红旭告诉记者,“保障房收益明显偏低,尤其是公租房,由于不能出售,仅靠租金获得收益,收益率很低,无法满足企业投资的需求。”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只有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刺激。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保障房领域,是一个发展方向,但是目前来看,还不是很给力。杨红旭分析认为,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出售,短期可以收回投资,因此情况稍好些。作为主导产品的公租房,却面临制度不健全问题。所以,必须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行机制。

【 作者:曹文萱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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