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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力挺 农业保险或迎新发展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08 14:01:00   来源:金融时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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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保险要实现跨越式发展,更离不开监管部门的指引。农业保险是近年来保监会高度重视的一个领域,保监会每年都对保险服务农业进行战略布局。据记者了解,2011年,保监会承办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29件。而针对代表提出有关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建议,近期保监会特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办理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提高农业保险理赔服务质量、保障投保农户合法权益,要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和“理赔结果公开”,确保赔案处理规范,赔款及时、足额支付给被保险人。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要保证报案渠道畅通、报案流程规范和报案信息的准确录入;要提高定损规范程度,确保结果客观公正;要规范赔款业务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户;保险公司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等。

  巨灾保险发展滞后

  有了中央的大力支持、财政的物质支撑以及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农业保险的发展应该顺风顺水,但实际却并非如此。尽管年年关注、年年涉及,农业保险中的某些问题,尤其是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建立,仍存在落地难题。

  记者注意到,自2007年中央财政决定拿出10亿元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以来,一号文件就开始提出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2007年,“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2008年,“逐步形成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2009年,“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2010年,“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2012年,“逐步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从2007年的“完善机制”到2012年的“逐步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似乎在五年之间一直在原地踏步。不过,保监会对此已经作了一些尝试。在2007年保监会指导各试点公司与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签署农业再保险框架协议的基础上,2008年保监会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公司(主要是中国人保、中再集团)的窗口指导力度,督促各试点公司初步形成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初现雏形。不过,这一雏形是通过农业再保险、超赔、向国际市场分保等方式来化解农业生产所面临的巨灾风险,做法较为初级。

  据了解,世界各国的农业保险发展中都面对同样的问题,初期时巨灾风险不是很突出,但到目前阶段,无论是农业保险的承保品种,还是承保面积和承保的风险额度,都是逐渐增大,巨灾风险化解问题非常迫切。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作为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农业保险尤其是政策性农业保险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然而随着农业风险的特征正在发生变化和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增大,农业巨灾保险分散机制缺失的问题也日益显现。

  尽管问题迫切,但2012年或将成为农业巨灾风险的破局之年。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2012年要突出抓好的三件事之一,就是争取政府支持,推动巨灾保险立法,将巨灾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综合灾害防范体系,争取国家在立法保障、财税政策、防灾减灾等方面给予支持。整体发展较为滞后的农业巨灾保险也许会出现实质性的变革。

【 作者:曹文萱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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