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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银行行长套现4亿多潜逃 被抓时带29万现金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08 07:51:40   来源:钱江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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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披露

    刘维宁1月30日开车出逃 烟台警方已赶到金华

    据金华警方透露,事发前,刘维宁是山东烟台市某银行支行行长,从2011年4月到2012年1月,他分多次将所在银行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取走,涉案金额高达4.36亿余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事发前,刘维宁已经在这个支行工作了8年。被他带走的银行承兑汇票,大多数已经提前套现,款项去向不明。

    刘维宁带着4亿多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潜逃一案,已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

    据警方调查,1月30日晚,东窗事发后,刘维宁就驾车逃离烟台,往浙江境内逃窜。

    2月2日,烟台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刘维宁以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并刑拘上网,刘维宁也被列为公安部A级逃犯。

    案件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副部长刘金国等多次作出指示。得知刘维宁逃入浙江境内,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叶寒冰两次做出指示,要求各地多警联动。金华警方接到通报后,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毛善恩要求全市警方开展布控,全力缉拿,副局长俞流江具体部署缉拿工作。

    昨天下午,在得知刘维宁落网后,烟台警方已经赶到金华,相关案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延伸阅读

    A级通缉犯

    刘维宁是被公安部通缉的A级通缉犯,什么是A级通缉犯?

    点开公安部的官方网站,有一个“公安部通缉令”的子栏目,这是由公安部发布的面向全国通缉在逃人员的命令,它分为“A级”、“B级”两个等级。

    一般来说,“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

    公安部通过传真或公安机关内部系统网络,会在一小时内将A级通缉令发至各省公安厅,在一些通讯系统较先进的地区,通缉令在30分钟左右即可下发至二级指挥系统。

    抓获“A级”逃犯奖励不少于5万元,上不封顶。

    记者查了一下,目前,公安部网站上,还有18个A级通缉犯正在被缉拿。(通讯员 严跃平 记者 胡倩 朱丽珍/文 葛跃进/摄)

【 作者:陈剑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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