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张东亮偷拍合法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伯阳分析说:按照法律规定,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器材须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但对个人购买、使用偷拍设备则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可以说张东亮购买偷拍设备是不违法的。
此外,只要录音录像记录的是真实情景,不管是否征得当事人同意,均可作为司法证据。张东亮以网络公示索回民警非法罚款的做法在法律上是一种谈判主张,只要其索要的钱物未超出先前支付部分,也是合法的。
▶▶网帖事件的背后故事
“罚款录音” 首尝胜果
昨天,记者赶赴项城,查证此事。
今年40岁的张东亮是项城市一家调料厂的技术人员,司机是他的第二工作。
张东亮说,有的交警会以超载、车牌照不干净、超速等各种理由罚款,“每辆车每天塞出去二三百元钱,一个月一辆车得多花四五千元”。
2009年10月12日上午,他第一次用手机录音录下了交警乱罚款的证据。
喜欢戏剧的张东亮常以“张亮剧院”的名义在国内一家视频网站上传戏剧视频。突发奇想的他将“罚款录音”配上其他视频上传网上。结果让张东亮很意外:“上传后没几天,交警找到厂里,退回了所收的200元钱”。
后来,张东亮便和厂里老板刘丽(化名)商量购买偷拍设备,当年年底,厂里老板出钱,张东亮在网上购买第一套偷拍设备。
屡试不爽 “效益”明显
“刚开始,镜头常抓拍不着关键证据,后来掌握了技巧。现在已用坏了三套设备,拍摄了20多段交警收钱不开票的视频。”每次他都会把视频上传网上,等待交警找到厂里退钱。
“只要交警发现后,基本上都退。这在交警中也传开了,说我们的司机有偷拍机,就很少拦我们的车,厂里省下一大笔钱。”张东亮说。
为此,张东亮还交了几个交警“朋友”。“被我拍到收钱不开票的警察李华(化名)退钱后和我成了朋友,项城市交警队的交警魏炎(化名)主动和我联系,很多乱罚款的事找他们就协调了。”张东亮说。
调料厂老板刘丽向记者证实了张东亮的说法。
莫名被打 疑遭报复
说到“报复”的事,张东亮神情有点黯然。
2012年1月10日上午,“我审车后回厂里,沿着平安大道到丁集路口等红灯时,一辆大客车突然逆行出来斜停在车前,下来一圆脸男子,拉开驾驶室左前门,朝我脸上就打,一个瘦长脸男子堵住了右前门,我无法动弹,只能挨打,他们还说‘连交警的事你都敢找,看你以后还敢不’。”张东亮用手机拍到了大客车车牌号:豫P93023。
张东亮说,“此前,在平安大道与团结路交叉口堵车时,一名交警在我车前转了几圈,我记得他姓任,一月前被我拍过,还发生了争执。后交警‘朋友’李华给他打电话,他很生气,把两百块钱夹在驾驶证中退给了我。我怀疑这是他指使的,大客车司机和常路过路段的交警非常熟。”
张东亮的伤情被鉴定为轻微伤,项城市城郊派出所正对该事进行调查。(应受访者要求,部分人名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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