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2月3日电(记者王晓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突出,务工就业难收入较低,被征土地补偿还往往不到位、标准不明确。”吉林省政协委员、省九三学社副主委张赛民说,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征用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不可避免,应正确处理和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家庭生产和生活持续发展问题。
正在召开的吉林省“两会”上,不少政协委员关注失地农民的安置以及由此产生社会稳定问题。农工党吉林省委员会在一份团体提案中说,目前失地农民的产生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行为的规划性征地,二是农民自发性的土地流转。
据吉林省农业经营管理总站统计,从2005年至2011年4月,全省共征用农村土地6.5万公顷,涉及农村家庭28.6万户,按全省被征地农户每户平均3.5人计算,被征地人数应在100万人左右。“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突出,据吉林省社保局统计,截止到2011年6月末,全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仅1.6万人。”张赛民说。
记者在吉林省采访发现,进城务工的失地农民就业困难,收入较低。受到文化水平、谋生技能的限制,加上全球经济形势冲击沿海中小企业发展,一般性工作岗位减少,他们只能用有限的土地补偿款作为生活消费基金,长期下去将转化成城镇新的贫困人口。
“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不到位、标准不明确。”张赛民说,征地过程中,农民缺少话语权,加上工业用地与城镇用地、国家建设用地与地方用地补偿标准不一,往往出现占地补偿拖欠、价格不一现象。据吉林省农经站统计,2009-2011年全省共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6.5亿元。
委员们建议,今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形成制度化,降低政府和社会经济负担;正确指导被征地农民向市民化方向转型,让他们尽快融入城镇居民群体;引导被征地农民理性消费,让他们尽快学会科学理财发展家庭经济;探索工业和农业相结合的土地入股、农民入企新方式。建议本着农民自愿、主动的原则,让被征地农民参与工业化全过程,使土地真正成为保值增值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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