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汉三个帮
农业科技发力需三大机制保障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指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专家表示,随着人口和资源的日益紧张,加快农业科技发展是保障我国农产品供给的必由之路,应着重从投入、研究、推广等三大机制着手,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的支撑作用。
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强度 优化投入结构
刚刚公布的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专家表示,要使我国农业科技投入真正落到实处,必须从投入强度和投入结构两方面入手,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
在投入强度方面,要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大幅提升农业科技投入在农业增加值的比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王济民强调,每年我国直接用于农业科研院所的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大约仅为0.6%,加上非农业科技院所和企业的农业科技投入也不到1%,而国外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都在2%以上,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刻不容缓。他建议,到2015年,我国农业科研支出占农业GDP的比重至少要达到2%左右;到2020年,稳步达到2.5%左右。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农业科技创新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要求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由财政承担主要责任;而农业科技创业则更多具有经营性、竞争性、盈利性的特点,需要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农业科技,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国际资本等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强度。
在投入结构方面,应大幅提高科研人员待遇和基础科学投入。王济民表示,目前我国农业科技研究呈现的是“有钱打仗、无钱养兵”的局面,研究项目资金很多但科研人员待遇很低,很难调动其投身科研的积极性,极大影响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效率和水平。要想真正提高农业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首要任务就是大幅度提高财政对农业科研机构的事业费水平,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工资待遇,为农业科技研究真正打下人才基础。
王济民同时指出,目前我国应用科学和开发投入比例较高,占到了95%左右;而基础科学比较低,只占5%,长此以往不利于原始技术的积累,创造力和创新能力会受到影响,建议加大对基础科学的投资比例。南京农业大学副校长戴建君认为,投入经费应适当向高校、科研院所倾斜。政府在农业科技创新中更多发挥引导作用,其主体还应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农业高等教育需要政策支持和财力投入。
此外,还应完善农业科技经费管理制度。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胡跃高教授建议,农业科技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使资金投入真正发挥作用,应注意进行细致的调查研究与科学计划,在此基础上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推进实施。同时应建立完善农业科技投入评价与监管制度,及时开展农业科研项目投入绩效评估。
生物技术与机械化技术相结合 科学分工与联合协作并重
一号文件提出,要明确农业科技创新方向,突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专家指出,我国农业科技研究机制的创新,既要抓研究重点,包括生物技术和机械化技术两个方面的创新,也要抓研究机构,尽量避免研究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和重复劳动问题。
首先,坚持生物技术与机械化技术相结合。胡跃高指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产品总量需求刚性增长,质量安全要求不断提高,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越来越重。为此,迫切需要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尤其是要在动植物新品种培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植物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生物技术取得突破,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畜禽存活率和产出率。同时,为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需要进一步加快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研究步伐,提升农业生产现代化装备水平。
其次,应建立完善农业科研立项与研究制度。王济民指出,应保持研究课题队伍的稳定,避免盲目竞争。他建议,可将研究项目分为固定项目和竞争项目。固定项目可以交给长期关注、有意愿、做得好的科研机构和人员去做,保持研究的持续性和深度性,避免过度竞争、造成无谓的浪费和消耗;竞争项目,如具有产业性质的项目可交由市场竞标,社会团体、企业或农民合作组织等都可参与。东北农业大学校长徐梅也表示,要整合好全国农业科技资源,进一步理顺地方涉农高校和农科院的关系,尽量避免重复建设、争抢资源的问题。
此外,有专家建议,要发挥好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行业关键技术,开展集成创新;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共同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等。
公益性推广机构为主导 探索推广服务体系多元化
一号文件提出,要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专家指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必须建立在公益性基础之上,并通过重点建立政府指导、公益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实现农业科技尽快转化。
一是深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改革。王济民表示,公益性推广重点要提高各地农技推广站的能力和水平。首先,要强化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明确职能任务,合理设置机构,科学核定编制,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其次,要提高基层技术推广人员的待遇,既要靠行政力量推动,也要注意发挥经济利益作用引导和鼓励科技人员下去。经济利益引导补助应涉及两类群体:下基层的技术人员;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如在乡镇工作的技术人员工资水平要高于县技术人员工资水平等。
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适应农民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技术需求,应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行业协会等多方共同投资发展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政府给予政策或技术支持,引导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农资供应、标准化生产指导、技术培训与咨询、耕种收机械作业、农产品市场营销等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三是加强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王济民建议,一方面要鼓励农业院校的毕业生到乡镇工作,扩充专业人员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基层人员的培训,既可以农业院校的专家下基层培训,也可送基层人员到农业院校培训。同时,应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方法,积极推广专家大院、院县共建、科技特派员等农技服务模式;发挥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及其科技人员的作用,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民培训、科技咨询与服务等。(半月谈网/记者 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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