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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杀人凶手死刑改死缓 被害人家属10年后才得知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02 11:15:37   来源:云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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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害者家属不知道凶手的下场

  这起案件很快告破,同村的年轻人代贤峰被警察抓了。

  经公安机关侦查:代贤峰与蒲绍丙、肖本义(二人仍在逃)预谋,准备抢劫徐文素的小卖部。案发当时,代贤峰敲开小卖部的窗子,提出赊购一条香烟,被徐拒绝。于是,代贤峰用水果刀朝徐文素的颈部刺了一刀,又翻窗入室,持刀砍杀徐文素,致徐死亡。

  杀人后,代贤峰曾逃到其兄代利峰家。1999年10月31日晚,代利峰到派出所报案,并带领民警于次日在昆明将代贤峰抓获。被捕后,代贤峰辩称自己“受了蒲绍丙的胁迫才抢劫杀人”。其辩护人认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代贤峰是其兄带领公安人员抓获的,应当以自首论。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虽认定了代贤峰有自首情节,但认为他作案手段特别残忍,不宜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代贤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

  代贤峰不服一审判决,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2000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代贤峰论罪当处死刑,但尚属“不是应当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据此,省高院撤销了一审判决,以抢劫罪改判代贤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

  这些事情,徐兴能一无所知。他只在女儿离世一年后听村里的人说,代贤峰被判了死刑。“人死不能复生,凶手伏法,我的女儿能瞑目了。”

  一晃10年过去了。2010年5月1日,大学毕业刚工作不久的小儿子徐文磊回到家中,父亲突然把他叫到身边。“听说代贤峰还活着,过几年,他就出狱回来了!”徐文磊见父亲一脸的愤懑,便答应一定去问个明白。

  2010年6月,徐文磊和二姐找到曲靖中院询问此事。在那里,他看到了跟代贤峰有关的(2000)曲刑初字第72号判决书和(2000)云高刑终字第1062号判决书。

  “当我看到代贤峰一审被判死刑,二审却被改判死缓时,我就傻眼了。这么多年过去,我们还蒙在鼓里!我姐被杀那年我只有17岁,哥哥徐文果读大一,我家的人不懂法律,没有谁告诉我们这种事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二审都没有!”徐文磊震惊之余,只觉气愤。

  看了判决书,徐文磊当即准备提起民事诉讼。因担心过了主张权利的时效,他让法官在代贤峰案件的判决书上写了个日期:2010年6月4日。这意味着,徐家人直到这天,才知道自己应有的权利并未得到主张的机会。

【 作者:洪扬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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