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为加强在园幼儿的学籍管理,海口市决定建立在园幼儿学籍管理系统,并将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
据了解,为完善学前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海口市将对具有本市户口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3至6岁幼儿按年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学前教育助学券使用对象是全市注册的公办和民办幼儿园。
此外,低保户子女、孤儿、残疾儿童或残疾家庭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在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的基础上,每人每学年享受750元的资助。
结合学前教育助学券的发放,海口市今年将着重引导家长选择符合条件的标准化幼儿园,对全市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行为将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张永峰 赵叶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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