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发改委发布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1-30 10:57:59   来源:发改委网站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六)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金融发展环境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公共服务,着力推进金融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有利于金融资源集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

    1、加强金融法治环境建设。

    发挥国家、地方金融立法的作用,推动制定既切合我国实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法律制度,促进公平、公正和高效解决金融纠纷。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部门与司法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金融法制沟通协调机制。

    2、完善金融税收制度。

    研究借鉴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经验,争取率先开展金融税收制度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合理税23制安排在促进金融创新发展、增强金融国际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研究有利于金融市场发展,有利于航运金融、贸易金融发展,有利于促进金融创新的金融税收政策。

    3、完善金融会计标准。

    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参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趋势,结合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实际需要和金融监管、金融创新的发展,丰富和完善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适用的会计标准。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个人和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加快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力争把上海发展成为全国性的信用服务中心。扩大征信系统覆盖范围,健全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制度,依法促进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力争在全国率先建成较为完善的金融信用服务体系。

    5、完善金融监管制度。

    根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实际,推动建立贴近市场、促进创新、信息共享、风险可控的金融监管平台和制度。创新金融监管理念,改进金融监管方式,研究加强在沪金融监管机构监管资源配置。

    进一步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和同业公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研究创新金融产品发行方式,探索在金融市场引入金融产品上市试运行机制。

    6、完善金融专业服务和中介服务体系。

    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构建与金融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服务和中介服务(以下统称“专业服务”)体系。创新完善与金融相关的专业24服务业监管体制和模式,增强行业自律,支持与金融相关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投资咨询、资信服务、资金和保险经纪等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鼓励发展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软件开发、客户服务等服务外包。支持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创新经营模式和服务业态,开展多元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向规模化、国际化发展。积极培育全球金融资讯服务市场,支持金融资讯机构加快发展。大力发展信用评级业,积极培育民族品牌信用评级机构。

    7、加强金融集聚区规划建设。

    健全金融集聚区规划建设推进机制,优化金融集聚区功能布局,以陆家嘴金融城、外滩金融集聚带为核心,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的金融集聚区空间体系。加快陆家嘴-外滩金融集聚区建设,扩大陆家嘴金融城区域,推进外滩金融集聚带南北段建设。

    打造金融后台服务基地,积极推进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外高桥保税区、洋山保税港区、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等区域的金融功能建设。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南京西路、徐家汇、五角场等其他商务区和产业园区的金融功能开发。

    8、加快国际金融人才高地建设。

    大力实施国际金融人才战略,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全球视野和较强创新意识的国际性金融人才。统筹利用金融教育资源,构建涵盖高级金融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一线员工队伍等方面的多层次金融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开发和引进高端金融人才培训项目,建设一批与国际前沿接轨、具有较高培训能级的高层次25金融人才培训基地。加强金融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金融人才服务政策,营造有利于金融人才集聚的良好工作、生活和文化环境。完善金融人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收入与业绩合理挂钩、科学体现人才价值和贡献的薪酬分配体系。适应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强地方金融服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

    9、完善金融安全稳定工作机制。

    完善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增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对跨行业、跨市场、跨境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改进监管方式,加强跨行业、跨市场监管协作,实现监管信息共享。探索完善地方人民政府对新型金融服务机构的监管模式。加强地方人民政府与司法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健全和完善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支付结算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工作机制。加大金融案件监测预警和查处力度,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地方立法和政策措施。

    上海市与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在金融创新和改革开放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并做好相关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好市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努力形成滚动推进的落实机制,切实研究解决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

【 作者:王悦威  编辑: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